[情報] 山中奇緣「發現義守」之美攝影比賽

看板ISUIM93B作者時間16年前 (2009/09/17 14: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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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高52線 ·山中奇緣「發現義守」之美攝影比賽 一、宗旨 自高52線道開通後,隨著道路拓寬,義守大學的美麗景致一覽無遺。為鼓勵學生及一 般大眾探索義守大學景觀之美,特舉辦本攝影比賽,透過攝影畫面的詮釋,與全國大 眾分享義守大學城的進步與美麗景觀。 二、攝影主題 本次比賽主題,攝影地點於高52線取景之義守大學校觀,並可取材於義守大學校內包 括校園生活、建築之美、學校活動等題材。 三、作品規格   (一)傳統相機: 1.120mm以上(含120mm)彩色正片 2.135mm彩色正片   (二)數位相機: 1.6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2000X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 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2.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 (三)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8×12吋,或最長邊不超過12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1張, 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連作不收。 (四)以傳統相機拍攝者須同時繳交底片,並將底片掃描成檔案光碟;以數位相機 拍攝者須同時繳交檔案光碟( 光碟中需有參賽相片之原始檔,檔案需為JPG 或TIFF格式)。 (五)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六)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七)限本人之創作,且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 、攝影比賽曾得獎者;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 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八)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四、收件日期及方式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9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郵寄或親自送件。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00-下 午5:00)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五、收件地址 84041 高雄縣大樹鄉學城路一段一號〈義守大學 公共事務室收〉請在信封上加註明 「參加攝影比賽」字樣。 六、主辦單位:義守大學 公共事務室,07-6577711轉2067陳小姐 七、協辦單位:攝影社 涂英琪0983567635 八、評審日期︰民國98年10月9日 九、評審地點及得獎通知、頒獎時間地點:均由義守大學公共事務室網站公告通知。 十、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攝影名家成立評審小組合議評選 十一、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40%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說明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視覺創意:40% 攝影構圖的表現,包 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其 他:20% 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十二、參加對象: 社會組:不限年齡、不限職業、不分地區之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與。 學生組:全國愛好攝影之學生。 十三、獎勵方式: 社會組: 第一名,1名:新台幣25,000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1名:新台幣15,000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1名:新台幣10,000元,獎狀一紙 佳作作品,5名:新台幣2,000元,獎狀一紙 學生組: 第一名,1名:新台幣15,000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1名:新台幣10,000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1名:新台幣5,000元,獎狀一紙 佳作作品,5名:新台幣1,500元,獎狀一紙 十四、注意事項: (一)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主辦單位享最高決 議權)。 (二)每位參賽者依身份別僅能報名其中一組。 (三)得獎作品及底片、檔案或原稿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 名表示權,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 (四)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展售等權利,均不另予 通知及致酬。 (五)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七)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 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 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八)未得獎及未入選之著作,主辦單位不再退還原件,主辦單位亦將不會使用 任何未得獎及未入選之著作。 註:攝影比賽活動簡章與報名表,可直接於附加檔下載。 http://www2.isu.edu.tw/upload/31/-1/news/postfile_25100.do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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