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你本來可活命 是你兒女害死你
你本來可活命 是你兒女害死你
Q:你當消防隊員9年,覺得急救現場最難的是什麼?
A:民眾是很大的障礙。一般人覺得到醫院才叫急救,我們開了價值百萬的救護車和
急救裝備到他家救人,他卻當我們是司機,只會叫我們趕快送病患到醫院,有的甚至
阻止我們急救。
比如救火,有民眾不知道水要射到燃燒物才能滅火,罵我為何不射火焰,跑來搶我水
線;我做CPR,家屬說這樣壓病人會痛,能不能壓小力點,我聽了真是臉上三條線。
我們宣導的急救資訊永遠比不上阿媽的偏方,燙傷要沖脫泡蓋送,但就有爸媽給小孩
塗牙膏,小孩痛得哇哇叫,我趕緊抱他進浴室沖水,他爸媽還一直罵我。
癲癇發作,10個有8個會拿筷子、毛巾給他咬,其實他咬到舌頭不會怎樣,你堵住他
嘴巴卻會害他窒息。
Q:民眾是否不了解你們有急救專業?
A:對呀,但我們能怎樣?想跟家屬解釋,他認為我浪費他時間。
家屬意見成致命傷
我曾救援住萬華的危急病患,家屬堅持送榮總,因為他認識榮總的醫師。我建議他就
近處理,因為急救都由急診科負責,就算認識院長也沒用,但他講不聽。半小時多的
路程,我一直做CPR,看病患嘴唇從粉紅變白再變黑,最後完全沒心跳。我為病患惋
惜,在內心OS:你本來可活命,是你兒女害死你。
另一個手掌被切斷的傷患,家屬要送林口長庚,我說不能送那麼遠,要趕快縫手掌,
他說:「不行,林口的醫師縫得很漂亮。」我心想你不如送到國外,醫術更好。後來
我送他們到台北長庚,家屬還是堅持不讓醫師處理,他就讓傷患拿冰袋壓傷口,坐著
等到林口的接駁車,這種人我想幫也幫不了。
Q:你們無權決定送病患到哪裡嗎?
A:即使明知可能會害死病人,但依照法令規定,我們還是得照家屬意見送醫;而且
就算我就近送他到華佗當院長的醫院,萬一病人死了,家屬還是會怪我,搞不好還告
上法院。
自殺報案多屬搗亂
Q:你會不會因此失去救人熱忱?
A:有些眷村像墳場,我幫病患做CPR,他身上突然爬出蟑螂,或者嘔吐,流出大小便
,沾得我全身都是,但不管怎樣,我絕不輕易放棄任何救人機會。
較氣人的是自殺報案,如果我們到現場還能看見當事者,九成都是來亂的,只是想引
起社會注意。我們甚至接過報案說陽明山有大學生要集體自殺,我們快嚇死了,上山
到處找,好不容易找到那位學生,他竟說只是在MSN上跟朋友開玩笑。
如果你想癱瘓一個消防分隊,就鎖在房裡揚言自殺,我們至少派出消防車和救護車各
一輛,十多人跟你溝通,等著破門。想癱瘓三個分隊,上大樓屋頂假裝要跳樓,就能
看到一群人忙著架氣墊和繩索,上千萬的雲梯緩緩靠近你。想癱瘓更多分隊,就去跳
河,而且遺書要註明,「請民代幫忙找我的屍體,不見不散。」
有時我真的很想寫完全自殺手冊,教沒事鬧自殺的人如何不浪費救災資源。我曾去救
跳樓的人,剛好我們分隊附近的民宅失火,只好調距離很遠的分隊來救火,結果整層
燒光,請問自殺的人是不是害死火災居民?
記者李宥樓採訪整理
http://0rz.tw/7d3bB
談癲癇發作處理之道
臺大醫院神經部醫師楊智超
當您看到您的家人、同學、同事、或素未謀面的人,突然之間全身抽搐,口吐白
沫時,您知道該怎麼做嗎?我們必須要正確的伸出「援手」,才能幫患者渡過難關;
不正確的「多手」有時候反而會害了病人。
以下就是一些您該做與不該做的:
‧將患者周圍尖銳或其他的危險物品移開。
‧將衣領放鬆,頭轉側一邊,以防止嘔吐物堵住氣道。
‧不需要強行壓制患者肢體的抽搐。
‧不要嘗試用冷水、搖晃、打臉來縮短發作,因為那是沒有用的。
‧不要嘗試在此時餵藥。
‧不要將硬物放入患者口中去防止咬舌,有些患者就是因為這樣把牙齒弄斷或是
把異物吸入。
‧不要將您的手指放入口中,因為這時候患者意識不清楚,您的手指可能被嚴重
咬傷。
‧仔細觀察或是記錄患者發作時的狀況,包括發生時肢體抽動的情形,從開始到
停止的時間﹝最好記下正確時刻﹞。以及患者隔多久才恢復知覺等。這些資訊
對醫生而這是十分重要的。
‧一般的發作通常不會超過五分鐘,患者發作完後會看起來很累並且比較嗜睡,
此時應將他移至一安全的地點,讓他逐漸甦醒。也就是說不一定一發作就趕緊
送醫院,而是可以照上面的原則觀察一會兒。不過假如連續抽搐的時間超過五
分鐘,或是接連有兩陣的抽搐而中間意識沒有恢復的話,那就趕快送醫院吧。
‧送醫院時目擊者最好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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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でって
無になるなんて簡単‥‥
だって‥‥
私には元々何一つないも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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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3.16.175
推
10/25 11:0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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