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漲幅上限 大學要求10%【聯合新聞網 記者喻文玟、張錦弘╱台北報導】
「大學學費怎麼漲?」大學、教育部仍有歧見。
公、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昨天發表聯合聲明,
反對教育部上周公布不超過2.3%調漲機制。
三大校院協進會要教育部「釋出彈性」,調漲幅度上限應提高至10%,
並取消2%學費收入作為清寒獎學金的限制;
還提到,盼教育部「察納建言」,充分與各校溝通。
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則說,今年各大學學雜費調整標準及2.3%調漲上限已公布,
不可能更改,各校若覺得依物價指數訂上限不合理,
可在大學法施行細則草案送行政院審查時再討論。
陳德華說,教育部要顧及社會各界不同的期待與要求,
大學希望把調漲上限放寬到10%,教育部今年不可能接受,
各校仍應依已公布的調整方案,六月底前報教育部審查。
私立大學協進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校長劉兆玄說,
調漲幅度上限應提高至10%「不是獅子大開口」,
10%上限是教育部「從前的」標準。
他與台大校長李嗣涔、輔英科大校長張一蕃,
一致認為漲幅應該「恢復」10%的上限標準,超過再報部審查。
劉兆玄說,每年依物價指數漲幅,是教育部不想自找麻煩,
怕輿論抱怨高學費,2.3%上限標準像「天花板」,就跟「地板」一樣低;
歐美、日本都沒有規定大學學費上限,面臨少子化競爭,
大學要生存不可能「亂漲」。
三大校院協進會指出,從提撥學雜費收入2%作為「清寒學生的助學金」的規定,
違反公平正義原則。
劉兆玄分析,這項做法等於是「非清寒學生」學費要「補助」清寒學生,
非清寒學生沒有「共同助學的義務」承擔,
各校每年清寒學生人數不一,通用2%標準不合理。
教部:今年學雜費方案確定不改【中廣新聞網 】
各大專校院聯合發表新聞稿,反對教育部(新聞)公佈的學雜費調整方案。
對此,教育部表示,今年的方案已經公佈了,各大學可以有自己的意見,
但確定今年的做法不會調整。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表示,
教育部了解各大學有自己的期待、也有經營上的困難,
但學費問題在國內本來就比較複雜,教育部不能光聽大學的意見,
也要考量社會各團體的聲音。
不過教育部也沒有澆熄大學對改革學雜費方案的期待,雖然今年已經來不及改變,
各校仍然必須在規定的月底期限內,提報各項申請資料,不過明年決定方案之前,
可以再邀請各大學了解想法,好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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