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新增桌球隊數限制
※ 引述《supermin (feng)》之銘言:
: ※ 引述《mike70109 (重新來過)》之銘言:
: : 若假設超過52隊均為各校系之第一隊
: : 則處理的方式是?
: 我比較想問的是,如果沒有限制第二隊的報名費條件(一樣是2500)
: 而總隊數又不超過52隊,那是否就不用特別去提高第二隊的報名價錢了。
: 因為假設今天總隊伍數不超過52隊的場地限制,
: 這樣的制度會讓報名第二隊的感覺虧到了
: (為何明明沒超過限制卻要繳貴兩倍的報名費)
: 如果能夠先統計隊數,後匯款報名費,可能會讓預算更好評估
: (隊伍確定後->賽程場數確定->裁判費確定)
: #裁判通常以場次計價
: 而不是先多收一點,到時候隊伍其實沒有這麼多,預算也會高估許多。
: 如此一來,假設隊伍數真的超過52隊,可以再針對有報名第二隊的隊伍
: 做進一步的處理(往年桌球項目通常都是3x隊)。
: 過來人的一個小小想法,主辦單位可以參考參考。
這兩篇提出的問題 我們會請桌球項目的負責人來作說明 謝謝:)
總召 洪健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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