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一貫道版版規(2013/04/30修訂)

看板IGuanTao作者 (天草風(小刀))時間11年前 (2013/04/30 12:1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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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板主群討論往後判決上的規範更加清楚 2013.04.30更新 五、新增9. ─────────────── 一貫道版 版規 ───────────────── 一、版旨: 此為一貫道專版,歡迎理性討論相關議題,請勿無理筆戰 二、基本規章: 1.和平對待所有人事物: a.勿與人爭執、對特定人事物有強烈負面文字 違者水桶 7天 b.禁止洩漏或散佈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網站之網址等 違者水桶30天 c.禁止言語上挑釁、引戰 違者水桶 7天 d.無故毀道謗佛者 違者視情況處理 2.遵守PTT既定成俗之規範 違者視情況處理 3.所有公告文自發起後有效 三、發文推文規範: 1.文章有錯字經版友提醒未改正者 版主會提醒你 2.禁止注音文/火星文/一行文且文字少於20字 違者刪文+水桶1天 3.禁止一切牽扯到現實金錢商業行為(買賣文或廣告文) 違者水桶15天+劣退 4.禁止轉貼任何未經發文者同意之分享文文章或內容以免爭議 視情節輕重處理 5.禁止洗板、鬧板 視情形輕重處理 6.禁止討論他板恩怨 違者刪文+水桶7天 7.已鎖文章(標示"!") 不得再回文推文 違者刪文+水桶7天 8.同一標題之系列文,同一人勿超過3篇,請合併或私下討論 違者刪文+水桶7天 9.同一個ID在本板一天之內限發"三篇"文章(除公告文不計在內) 違者刪文+水桶2天 四、文章標題: 為了方便快速了解內容 標題分類如下 可自訂或不使用 1.【討論】 任何希望討論的議題或問題 2.【心得】 求道之後的心得啟發、渡人的經歷、個人想法的分享 3.【資料】 一貫道任何相關資料 如訊文、佛堂資訊...... 4.【道親】 介紹自已讓大家來認識你 5.【互動】 板友之間的互動或是道場活動分享 6.【公告】 板上的公告(只限板主使用權) 五、其他事項: 1.板主有權隨時更改板規,但修改之規定不溯及既往。(歷屆板規請找精華區) 2.任何板主群或板規未盡事宜,請板眾以站內信連絡任一板主處理,謝謝。 3.違規者初犯版主可依情節從輕量刑 4.違反版規累犯者依情節加重處理 5.水桶後使用分身視同鬧版 初犯加重水桶分身 再犯永久水桶本尊 6.[公告]文勿修改 若打錯請重新發一篇以免爭議發生 7.所有公告皆須M 不得鎖文 8.版主每年7月1日重選 5/1開始宣傳 6/1開始發表政見 8/1上任 每次換1位 9.板主判決方式採"一事一判"(同一系列文只判一次) 但如板主有公告勸導或是警告在先而不理會累犯者,除原先板規條款懲處外,再 依公告後內容視情形輕重懲處。 六、申訴/檢舉 切記有任何疑問請站內信與組長討論 有任何意見可以發表 但不要誤觸版規 另外為維持版面整潔 請寄信至版主信箱處理 1.檢舉: 所有違規事件的處理,除了板主自行處理外,亦由板眾或當事人檢舉。 所有超過一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可再檢舉但不判決或從輕處理。 所有超過兩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已屬結案,不再接受檢舉。 否則會出現挖出對方舊事以檢舉判決之事,弊病甚多。 若該文章或推文確實違規,有一個星期的時間檢舉, 若一星期仍不檢舉,一星期後再檢舉,此是何因? 故,例此條。 若未依指定格式檢舉,不得對判決有異議 請依以下檢舉信格式 ========================== 被檢舉人: 所犯板規:(清楚指出第幾條) 文章代碼: 違規證據:(清楚列出對方的違規言論,切勿說自己查以免造成主觀爭議) ========================== 2.申訴: 相關流程請至Board-Police版參閱置底文說明 請務必依申訴流程提出申訴,以避免相關申訴遭駁回。 -- * . . * . ☆... * ☆ . * ● ●~ * ☆ * * /▲\/▇\ 我們就這樣牽一輩子的手吧!! *. ☆   || || . * ☆ . *. * ☆. * . .. by PttAction & PttCard & IGuanTao wi10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115.107 wi1032:轉錄至看板 HumService 04/30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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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念 無太佛彌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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