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SuperStarAve 12/25)
【 查詢網友 】
《ID暱稱》VCVC (呼..) 《經濟狀況》普通
《上站次數》1120次 《文章篇數》94篇 (優:3/劣:4)
《目前動態》看板列表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12/26/2008 04:08:52 Fri 《上次故鄉》118.167.66.186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競標評比》 優 0 / 劣 0
【 查詢網友 】
《ID暱稱》F7nobird (F7沒有鳥) 《經濟狀況》普通 ($3461)
《上站次數》264次 《文章篇數》63篇 (優:0/劣:0)
《目前動態》查詢 F7nobird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12/26/2008 03:53:01 Fri 《上次故鄉》118.167.65.180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競標評比》 優 0 / 劣 0 《 性 別 》我是大帥哥! ^o^Y
《個人名片》F7nobird 目前沒有名片
1.以上得知 IP類似,也同時在線上, 故IP相同 和類似,只能說網域在同一區
而以上這兩者出現過的IP 我想,也只能代表使用過同一台電腦 或鄰近台?
2.重點根本不是IP是不是同一個人,重點是從一開始就並不符合"多重分身亂版的事"
我 F7nobird在星光版被水桶與 VCVC在星光版被水桶是獨立事件
意思就是 ,假設一, 就算你們認定 VCVC =F7nobird 也無所謂
VCVC在水桶滿了之後,也就有發文權力了,但因為VCVC劣文過多無法發文,可查詢他
VCVC換個帳號發文,也合乎常理吧? 不然星光版版規,有規定就算沒有水桶之身,
也不能換其他帳號發文嗎?不然一旦被水桶,也視為多重分身亂版?
如果版規有規定,那就算了,但沒規定,採用跟一般組務版,熱門版定義,有錯?
(VCVC無水桶証據,已於上篇中)
3. 該版申訴制中,若被告不答辯,將代表敗訴,而buzz_serivce中,被告未答辯
即敗訴,但Emilchau並未敗被告敗訴,而判決案件不審理,已明顯違反公正之處
証據:
作者 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 看板 SuperStarAve
標題 [板主通知] 申訴案件通知
時間 Mon Dec 22 23:57:18 2008
───────────────────────────────────────
F7nobird申訴SuperStarAve板主jangwei一案,
請jangwei前往Buzz_Service答辯。
通知前來答辯時限為一週內。若遲遲未來答辯視同放棄,將判定敗訴。
本篇為通知證明,請勿刪除。
引用的前例:
作者 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 看板 Buzz_Service
標題 [判決] jackaly 申訴 emmat 一案
時間 Thu Oct 30 13:50:34 2008
───────────────────────────────────────
因被告遲遲未來答辯,判定被告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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証據(証明jangwei在結案前未答辯):
1121 s 12/22 F7nobird □ [申訴] SuperStarAve版主jangwei水桶 及誣告多 …
1122 s 12/22 F7nobird R: [申訴] SuperStarAve版主jangwei水桶 及誣告多 …
1123 s 12/22 F7nobird R: [申訴] SuperStarAve版主jangwei水桶 及誣告多 …
1124 s 12/22 EmilChau R: [申訴] SuperStarAve版主jangwei水桶 及誣告多 …
1125 s 12/23 F7nobird R: [申訴] SuperStarAve版主jangwei水桶 及誣告多 …
1126 s 12/24 EmilChau R: [申訴] SuperStarAve版主jangwei水桶 及誣告多 …
以上可証明,jangwei 並未答辯,早符合敗訴資格,而Emilchau並未依法實施
故明顯又是偏頗一例
至於又扯到其他帳號,我只能說,那又是另一個人,他喜歡用我電腦發文而已
不過無關此案,不加詳述
結論: 由1知 查IP根本無依據標準 2.版規未規定無發文限制,不准用其他帳號發文
3. 在buzz_serivce ,被告未答辯已經敗訴,而我勝訴了,故無多重分身亂版之實
第一點是我請組長代表buzz_suggest的,2.3是判決不公之處
ps. 組長不幫我代po,是不是又代表一項 Emilchau刻意坦護jangwei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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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7nobird 來自: 118.167.65.180 (12/26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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