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ig5.ftchinese.com/story/001066544
亞裔在美國的尷尬處境
如果你關心美國種族話題,過去這個月一定讓你對亞裔在美國的地位及亞裔的政治覺醒有
了新的認識。
先是二月初,亞裔警察梁彼得(Peter Liang)被判過失殺人罪。整件事的大背景是近年
來美國民眾,尤其是黑人社會運動人士,對警方暴力執法的不滿。梁彼得這名前紐約市警
官因巡邏時開槍、子彈彈跳,射殺了並未攜帶武器的黑人。許多亞裔美國人認為判決不公
,走上街頭抗議:過去十年間,紐約警察局有上百起案件牽扯到平民死亡,但很少有警察
遭到起訴——梁彼得更是被判有罪的第一人。為什麽白人警察,包括全國高度關註案件中
那些殺死平民的白人警察,就可以免遭起訴?許多亞裔美國人認為梁被判有罪是因為他的
膚色。他被當成了替罪羊。
另一個事件中的種族歧視更沒有疑義。2月28日的奧斯卡頒獎典禮上,主持人克裡斯·洛
克(Chris Rock)在介紹計票方的環節中,將三名身著西服、提公文包、戴眼鏡的亞裔小
孩請上臺,說他們是”最敬業、最專業、最勤奮“的會計師,還補充了一句: “如果你
對剛才這個笑話不滿,歡迎你用手機發條推文。不過你的手機也是這些孩子們做的。”
洛克的調侃迅速招來亞裔演員及美國媒體的批評。它最諷刺的地方在於,本屆奧斯卡的主
題恰恰是好萊塢種族多元化。在所有獎項的提名宣佈後,美國民眾發現獲得演員獎項提名
的全是白人,於是發起了“#奧斯卡太白了”的話題,批評好萊塢由白人主導的文化。奧
斯卡主辦方因此在頒獎禮上大力宣揚種族多元化,邀請多位少數族裔嘉賓,包括黑人喜劇
演員克裡斯·洛克。
亞裔的擔憂
梁彼得事件和奧斯卡上的笑話似乎證明瞭許多亞裔美國人長久以來的擔憂──即白人歧視
亞裔,黑人等其他少數族裔卻又把亞裔和白人歸為一類,認為亞裔也在享受所謂的白人特
權。
理論上,亞裔和黑人、西語裔應該非常團結,因為同為少數族裔,他們無論歷史上還是現
如今,都遭到歧視。歷史上,黑人長期被奴役,很多西語裔在美墨戰爭後被處私刑。而針
對亞裔,美國1882年也通過了《排華法案》,二戰期間則是將日裔美國人關進集中營。
如今的美國也不是完全平等。2012年,美國住房及城市發展部在28個城市做了一項實驗,
他們讓不同種族的人用同樣的“台詞”假裝去租或買房。結果,相比白人,房產提供方給
黑人、西語裔、亞裔少介紹了10%到20%的房源。在另一項2014年的實驗中,研究人員以學
生名義給美國各大學6500名教授發了郵件。郵件內容一模一樣,只是署名變成了不同種族
的名字。令人遺憾的是,所有以少數族裔名義發出的郵件相比白人都少收到15%到30%的教
授回復。
既然亞裔和其他少數族裔一樣在美國受到歧視,為什麽突出的是他們之間的隔閡而非團結
?
與其他少數族裔之間的隔閡
部分原因是亞裔和其他少數族裔在一些社會問題上的根本利益不同。亞裔是美國收入、受
教育水平最高的族群,甚至排在白人前面,所以在一些問題上的立場與其他少數族裔不同
,很難成為盟友。例如美國大學普遍採用的“平權政策”,其本意是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
下,優先錄取少數族裔。亞裔因其學術表現優秀,已經占美國頂尖大學的15%到20%,遠高
於其在美國人口的所占比6%。於是,在大學錄取人數固定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黑人和西語
裔,就意味著要少錄取亞裔,這無疑增加了幾個少數族裔之間的矛盾。2014年,加利福尼
亞州一位西語裔州議員提出對“平權政策”全民公投的議案,意圖讓當時禁止在錄取過程
中考慮種族的加州公立大學重新為少數族裔加分。此議案遭到許多亞裔民眾和組織的強烈
反對,三位亞裔州議員在選民壓力下表示不希望繼續討論該提案。提案最終被放棄。的確
,一項普林斯頓社會學教授的研究顯示,頂尖大學若不考慮種族,黑人和西語裔的錄取率
將會下降15到20個百分點,白人錄取率不變,亞裔錄取率上升5個百分點。
亞裔和其他少數族裔產生隔閡的另一個、或許更重要的原因是美國主流從上世紀60年代開
始給亞裔人貼上“模範少數族裔”的標簽,用亞裔群體的高收入、高教育水平來否定種族
歧視的存在,並批評黑人、西語裔不夠努力、只會抱怨。這種言論至今都還廣泛存在。
但亞裔和其他少數族裔在收入、教育水平上的差距,並不是亞裔勤奮、其他人懶惰這麽簡
單。
刻板印象是把雙面刃
一項2014年對人口調查的分析指出,亞裔在學術上的優異表現確實是因為亞裔人更努力,
與認知能力或家庭收入無關。但亞裔人更努力的根本原因卻是亞裔中外國移民的比例達到
66%,遠高於白人的8%、西語裔的37%、黑人的8%。研究人員指出,那些為了更好生活搬到
美國的人已經經過了一次自我選擇,本身就比非移民有更大的成功欲望、對未來更樂觀。
另外,移民知道自己在新國家會遭到邊緣化,於是對自己和孩子都會特別強調教育。通過
一系列的統計分析,研究人員認為“移民比例”(或“外國出生比例”)高是亞裔人成績
好的最主要因素。
當然,主流文化的討論中不會有這樣的細節,亞裔人只會被誇獎成“勤奮、默默努力”的
“模範”。殊不知這種看似正面的言論其實對亞裔、對其他少數族裔、對種族關系都帶來
了深深的傷害。
第一,“勤奮、默默努力“的延伸就是“只會學習、不懂社交”,奧斯卡上的笑話就源於
社會對亞裔的刻板印象。這種負面印象無疑加劇了所謂“天花板”現象,即亞裔在高層崗
位中所占的比例遠低於中低層崗位,常被認為只能執行任務,沒有管理能力。2013年的一
項統計顯示,亞裔占谷歌等幾大科技公司基層員工的27%,經理級別卻只有18%,執行官級
別僅14%。另一份媒體調查顯示,美國律師事務所有11%的初級律師為亞裔,而合夥人級別
卻僅有3%。
第二,把所有亞裔都貼上“高收入、高教育水平”的標簽忽略了該群體本身的復雜性。亞
裔美國人包括來自遠東、東南亞、南亞共30多個國家的移民及移民後代。亞裔中各項指標
都排名前列的印度裔,2014年家庭年收入中位數超過10萬美元(也是美國所有族群中第一
),他們之中有超過70%擁有本科學歷,接近80%英文流利。在美國政商界,印度裔也有傑
出代表──微軟和百事CEO,路易斯安那和南卡羅萊納州州長,奧巴馬三名大法官提名人
選之一等等。而與印度裔形成強烈對比的是緬甸裔美國人,他們2014年年收入中位數只有
3萬多美元,52%的人沒有高中文憑,不到30%的人英文流利。
第三,拿亞裔人的優秀來否定種族歧視的存在、批評其他少數族裔懶惰,本身就是白人主
導的社會轉移矛盾的手段。“模範少數族裔”這個說法由白人在民權運動高潮的1960年代
提出,他們認為少數族裔爭取平等權利是他們太貪婪,因為亞裔從沒說要爭取什麽,好像
也過得很好。最早提出“模範少數族裔”概念的《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U.S News &
World Report),在1966年的文章寫道,“在有人提出花上千億幫助黑鬼和其他少數族裔
的今天,這個國家的30萬華裔卻在沒有其他人幫助的情況下自己努力,跑到了前面。”這
種言論的唯一目的就是鞏固特權階級的統治,因為僅僅二十年後,當亞裔收入開始超過白
人收入的時候,主流媒體又改變了論調。《財富》(Fortune)雜志1982年的一篇文章寫
道,“(亞裔的)高收入比他們實際應得的要多。”由此可見,所謂“模範少數族裔”的
贊美根本上是為了否定所有少數族裔為平權所做的正當努力,它讓亞裔和其他少數族裔站
在平權問題的對立面,製造了各族群間的關系緊張。
這就是為什麽奧斯卡和梁彼得事件如此敏感,凸顯了亞裔在美國的尷尬處境。他們一方面
確實因為外國移民比例高、文化上重視教育而取得了高學歷、高文憑,另一方面也要面對
種族歧視。一方面被白人認為“不夠白”,在學校、職場受到排擠,另一方面又被其他少
數族裔認作“白人特權階級”的一部分,因而找不到在平權運動、在美國社會中的地位。
沉默的巨人
對很多亞裔美國人來說,唯一一個好消息就是隨著亞裔人口的增長,他們的話語權也會有
所提高。現今亞裔在政治、文化上的失語部分原因是人口太少,無法得到重視。2015年,
亞裔人口1800萬,僅占美國的6%。但亞裔移民數量近半個世紀以來快速增長,2010年移民
人數首次超過西語裔,成為當年最大的移民族群。美國智庫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由此預測,2065年,亞裔人口將占美國總人口的14%,超過黑人(13%
),成為西語裔(24%)之後的第二大少數族裔。
未來幾十年,亞裔在美國的話語權會有隨著人口增長而顯著提高,但是這樣一個組成復雜
、與其他少數族裔關系微妙的群體如何爭取平等權益、找到自己的身份認同,將會是個難
題。
(作者為美國《外交政策》撰稿人,2015年耶魯大學《中國通》雜志“中美關系傑出青年
領袖” 之一。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責任編輯郵箱:silva.shih@ftchinese.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3.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A/M.1457863246.A.1F4.html
推
03/13 20:10, , 1F
03/13 20:10, 1F
推
03/13 20:15, , 2F
03/13 20:15, 2F
推
03/13 20:18, , 3F
03/13 20:18, 3F
→
03/13 20:20, , 4F
03/13 20:20, 4F
→
03/13 20:20, , 5F
03/13 20:20, 5F
→
03/13 20:35, , 6F
03/13 20:35, 6F
→
03/13 20:36, , 7F
03/13 20:36, 7F
→
03/13 20:38, , 8F
03/13 20:38, 8F
→
03/13 20:38, , 9F
03/13 20:38, 9F
→
03/13 20:39, , 10F
03/13 20:39, 10F
→
03/13 20:40, , 11F
03/13 20:40, 11F
→
03/13 20:41, , 12F
03/13 20:41, 12F
→
03/13 20:42, , 13F
03/13 20:42, 13F
→
03/13 20:43, , 14F
03/13 20:43, 14F
→
03/13 20:45, , 15F
03/13 20:45, 15F
→
03/13 20:48, , 16F
03/13 20:48, 16F
→
03/13 20:48, , 17F
03/13 20:48, 17F
推
03/13 21:32, , 18F
03/13 21:32, 18F
推
03/14 00:13, , 19F
03/14 00:13, 19F
→
03/14 00:13, , 20F
03/14 00:13, 20F
推
03/15 01:58, , 21F
03/15 01:58, 21F
推
03/19 23:29, , 22F
03/19 23:29, 2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