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芬蘭總統簽署同性婚姻平權法案

看板IA作者 (仨基友撸一把)時間9年前 (2015/02/21 03:06), 9年前編輯推噓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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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芬蘭總統簽署同性婚姻平權法案 新聞來源: 淡藍 http://goo.gl/fYqwUG 芬蘭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昨天由總統尼尼斯托(Sauli Niinistö)簽署為法律,將於2017年 3月1日生效。 該法案於去年11月被芬蘭國會投票通過,正式生效後,同性戀者在結婚、收養孩子、共享 姓氏等方面可享有完全平等的權利,至此北歐所有國家都實現了婚姻平等。 芬蘭總統已對外證實簽署法案一事,獲得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LGBT)權利支持者的 廣泛稱讚。 ※每日每人發文、上限量為十篇,超過會劣文請注意 ⊕標題選用"新聞",請確切在標題與新聞來源處填入,否則可無條件移除(本行可移除) -- 潘章少有美容儀,時人競慕之。楚國王仲先,聞其美名,故來求為友,章許之。 因願同學,一見相愛,情若夫婦,便同衾共枕,交好無已。後同死,而家人哀之, 因合葬於羅浮山。冢上忽生一樹,柯條枝葉,無不相抱。時人異之,號為共枕樹。 -----《太平廣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74.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A/M.1424459184.A.89B.html

02/21 09:41, , 1F
甲甲又攻陷一座城了
02/21 09:41, 1F

02/21 13:51, , 2F
同性平權太落伍了 要爭取跨物種婚姻平權
02/21 13:51, 2F
為啥?因為你想和母狗結婚,還是...?而且跨物種要和什麼平權?

02/21 14:22, , 3F
一樓,是LGBT呦。不要忽略其他三個所屬族群的努力~
02/21 14:22, 3F
※ 編輯: bluebrown (220.132.174.179), 02/21/2015 15:17:55

02/21 15:18, , 4F
其實我真的也有過二樓的想法
02/21 15:18, 4F

02/21 15:18, , 5F
說不定以後真的會合法化跨物種婚姻。
02/21 15:18, 5F

02/21 15:20, , 6F
說合法化滿怪的,因該說沒規定吧. 而且跨物種結婚,是
02/21 15:20, 6F

02/21 15:22, , 7F
想保障什麼?難道是魯蛇娶不到人用動物來爭取減稅嗎XD
02/21 15:22, 7F

02/21 15:24, , 8F
是要幫動物簽手術同意書,要分遺產給動物,還是啥?
02/21 15:24, 8F

02/21 15:25, , 9F
這得要問說真正的愛和婚姻是什麼了
02/21 15:25, 9F

02/21 15:33, , 10F
要法律保障卻又無法適用,嗯...這是要一個空殼?
02/21 15:33, 10F

02/21 16:46, , 11F
同性婚姻為什麼會鬼扯到跨物種?
02/21 16:46, 11F

02/21 16:47, , 12F
跨物種也可以啊,但是你如何證明動物真實意願的表達?
02/21 16:47, 12F

02/21 16:47, , 13F
反同志婚姻又不敢明說,只會鬼扯
02/21 16:47, 13F

02/21 16:49, , 14F
異性婚姻(跨性別)跟跨物種不是還更有相似性?
02/21 16:49, 14F

02/22 17:38, , 15F
有些人的滑坡可以滑到世界盡頭了
02/22 17:38, 15F

02/23 01:55, , 16F
婚姻是權利但不是義務
02/23 01:55, 16F

02/23 01:55, , 17F
你選擇婚姻就代表你願意被婚姻約束
02/23 01:55, 17F

02/23 01:55, , 18F
生命不繁衍後代就會滅絕,而人類沒有婚姻太陽照樣升起
02/23 01:55, 18F

02/23 01:55, , 19F
一個人類男性加一個人類女性才算婚姻的定義如果能被突破
02/23 01:55, 19F

02/23 01:55, , 20F
那何不再多突破一點直接把婚姻制度廢除掉
02/23 01:55, 20F

02/23 01:56, , 21F
愛跟任何有形無形對象辦幾次形式上的婚禮就辦幾次
02/23 01:56, 21F

02/23 01:56, , 22F
財產分配、稅務和繼承權獨立訂約就好?
02/23 01:56, 22F
束縛人的是婚姻?不是吧,是「人對婚姻的想法,對處於婚姻關係的對方的想法」 在束縛人。 我不知道所謂的「婚姻制度」指什麼?從語意看起來很像是在指「繁衍制度」,但 同性婚姻通過,異性間的繁衍現象或繁衍制度會消失?不會吧。還是你覺得沒有 一個名詞專門只用來指涉「某種特定形式的男女繁衍制度會...發生什麼恐怖的事嗎?」 而在法律上,婚姻和婚禮早獨立分開了,你不知道台灣從儀式制改為登記制有段時間了嗎? 這樣有讓你「心目中想像的婚姻制度」廢除掉了嗎XD? 至於你若覺得現在對婚姻的用法太過狹隘,想指涉多一點東西,我也無所謂啊。而你若覺 得配偶關係不該用「婚姻」稱之,我也無所謂啊。只要雙方知道彼此在談什麼就夠了。 而不管「婚姻」這個詞要怎麼用,那和法律的規定(換言之,誰和誰有登記為配偶關係 的資格要件)始終可以是兩回事(如果你堅持「婚姻」不能用來指配偶關係的話)。那麼 你不覺得這兩者應該要分開看待嗎? 1. 結婚改為登記制 - 民法 http://goo.gl/Jxmq3R 自97年5月23日起,公證結婚不發生婚姻效力;當事人必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才有效:96年5月23日總統公布的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 證人之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上開規定於新法公布後1年施行, 因此,自今年5月23日起,結婚改採「登記制」,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 登記,婚姻才有效。又目前結婚制度係採儀式婚,民眾多有以公證結婚之方式以符合法律 規定之結婚要件,惟新法施行後,公證結婚辦理之事項僅為「結婚儀式及書面」之公證, 結婚當事人如僅前往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處辦理公證結婚,並不符合新法所定結婚之要件, 結婚當事人仍須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才有效。 ※ 編輯: bluebrown (220.132.174.179), 02/23/2015 15: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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