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我們為什麼需要言論自由?
http://cn.nytimes.com/world/20131216/c16carr/zh-hant/
DAVID CARR
周四在中國,副總統小約瑟夫·R·拜登(Joseph R. Biden Jr.)明確無誤地談到了言論自由在民主社會的作用。
「只有在人們能自由呼吸、自由表達、可以挑戰正統觀念,報紙能夠報道真相而無需擔心後果的地方,創造力才會蓬勃發展,」拜登在向工作、生活在中國的美國商界人士演講時如此說道。
他做此番講話時,正值中國政府收緊對外國新聞機構在華報道的限制;迄今為止,中國政府已拒絕為二十多位《紐約時報》和彭博新聞社(Bloomberg News)的記者續簽他們的簽證,起因是他們所做的報道。他們因此有可能會在今年年底被迫離開中國。
一位高級別的美國官員公開談及記者在中國進行全面報道所面臨的職業困境,這還是第一次。
在爭取媒體自由的行動中,看到白宮能站在前列是令人鼓舞的。但在號稱是先進民主國家的英國,作為美國最親密的盟友,那裡的官員們或許也應該考慮一下拜登的話。(他在司法部那些大力起訴泄密者的同事,或許也該聽一聽,但那是另一個話題了。)
就在拜登做出此番評論的兩天前,英國《衛報》(The Guardian)主編阿蘭·拉斯布里傑(Alan Rusbridger)被迫接受英國議會一個委員會的質詢,主題是《衛報》報道的愛德華·J·斯諾登(Edward J. Snowden)所泄露的涉及國家安全的材料。委員會非但沒有問拉斯布里傑,為什麼一個並非政府直接僱傭,身在夏威夷的30歲男子能夠獲取如此多的關鍵機密,反而試圖對他進行恐嚇,並提出問題:《衛報》與其他幾家新聞機構分享了斯諾登的秘密,這樣做是否已經觸犯刑法。
這個負責國家安全的議會委員會似乎更關心的是忠誠而不是問責,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因為在英國法律中並沒有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等同的條款。委員會裡的工黨(Labour Party)成員基思·瓦斯(Keith Vaz)在會議中間突然來了一句和主題無關的話:「我愛這個國家。你愛這個國家嗎?」
拉斯布里傑停頓了一下,不能算是在思考這個問題,更確切地說是感到失望:他的公民資格竟然成了首要的考慮。
「他們會問我這個問題,我有點兒吃驚,」拉斯布里傑說,「但是,沒錯,我們愛國,讓我們熱愛的一點就包括這個國家民主的本質、言論自由的本質,以及在這個國家,我們能夠討論並報道這些問題。」他後來又補充說,「這個國家讓我熱愛的其中一點就是,我們有寫作、報道、思考的自由,我們有一些隱私。」
在證詞中,拉斯布里傑指出,包括《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和《紐約時報》在內的美國報紙都對泄密得出了同樣的結論——它們所揭示的問題對全球具有重要意義。由於《衛報》與《紐約時報》分享了從斯諾登處得到的一些材料,委員會的另一位成員馬克·雷克利斯(Mark Reckless)問道,《衛報》是否應該為此受到起訴。「我想,這取決於你如何定義言論自由,」拉斯布里傑回答道。
拉斯布里傑明確地表達了他的觀點:「這是不言而喻的。如果美國總統要求審查與情報相關的所有問題,而那一信息只是通過報紙才進入公眾的視線,那這就不言自明了,報紙做了一些監管部門沒能做到的事,難道不是嗎?」
與此同時,英國政府使用了所謂的「國防建議通告」(Defence Advisory Notice)來通知英國的其他報紙,它不贊成繼續跟進或補充《衛報》的報道。
理論上來說,我們政府的構架應該保護我們免受政府不當行為的傷害,但2001年9·11襲擊事件後,安全級別的提高致使這種問責機制中出現了某種短路。這就是需要新聞媒體介入的時候,就是當中國做錯事的時候,當英國動搖其立場的時候。從長遠來說,透明能促使民主制度、商業發展及全體公民有着更好的發展,無論當時有多痛苦。拜登在演講中,拉斯布里傑在證詞中都提到了這一點。
「的確有一些國家,通常不是民主國家,新聞界沒有報道此類問題的自由,安全部門的確會告訴編輯們該寫什麼,政客的確會對報紙進行審查,」拉斯布里傑說。「這不是我們生活的國家——英國。」
到目前為止,大多數人都已經知道《衛報》和《華盛頓郵報》今年6月出版了相關文章,引發了全球範圍對政府監控影響的辯論,也提醒世界各地的公民,他們的私人通信往往會受到美國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簡稱NSA)的審查。自從泄露行為首次曝光以來,已經出現了很多新的披露,講述了近來發生的侵犯隱私的行為。上周,《華盛頓郵報》披露,NSA每天收集大約50億份有關世界各地手機位置的記錄。
巴頓·格爾曼(Barton Gellman)共同撰寫了這篇文章,也率先報道了《華盛頓郵報》上許多有關斯諾登材料的新聞,他這幾個月以來非常忙碌。但他也的確注意到,拉斯布里傑似乎是因為專心進行新聞報道而在本周接受了審判。儘管奧巴馬政府對泄密行為提起公訴的猛烈勢頭讓人們感到不滿,但要揭發令人不快的真相,美國依然是一個更好的地方。畢竟,沒人曾上門來搜尋文件,並要求摧毀硬盤,而《衛報》記者就曾遭遇這樣的事。
「能受到美國法律及美國在調查性報道方面的政治傳統的保護,我很滿意,」格爾曼通過電話表示。「這還遠不完美,我們依然能看到記者因為完成工作而惹上麻煩,但我們有強有力的規範防止記者因為進行問責工作而遭到起訴。
新聞業的許多工作是「鏟煤」,以滿足每天燃燒不滅的新聞周期,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一個故事出現來,吸引世界某個角落的注意力,並為它帶來巨大的、迫切需要的震動。斯諾登泄密引發的有關NSA監控項目的報道就是這樣的新聞。
格爾曼表示,「有時候你非常努力,揭露出一些看似非常重要的事情,但卻沒有引來人們太多的興趣。」但他表示,「這些都是具有重要意義的披露:相關部門正在草擬新法;聯邦法院面臨以前不可能出現的、新的法律挑戰;硅谷(Silicon Valley)也在出現重大的轉變,在這裡,公司如今在某種程度上競相提高其保護個人信息免受政府監控的能力。透明使之成為可能。」
周五,也就是拉斯布里傑作證的三天後,我們聯繫到了他。拉斯布里傑表示,英國的反應讓他感到沮喪。
「我希望,顯示我們所公布資料重要性的證據是極其有力的、不證自明的,」他說。「但議會似乎只非常關注細枝末節,幾乎不花什麼時間考慮披露引發的巨大問題。對於民主原則來說,這還不是一個偉大的時刻。」
就像拜登,以及當年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指出的那樣,言論自由對於一個運轉良好的民主制度來說至關重要。無論是中國,還是英國,現在,政府應該做的,不是阻撓新聞媒體的報道,而是着手解決媒體揭露出來的問題。
本文最初發表於2013年12月9日。
Email: carr@nytimes.com;
Twitter: @carr2n
翻譯:曹莉、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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