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東京觀察︰為修憲鋪路 安倍起用挺集體自衛權大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12/today-int4.htm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特稿
日本安倍內閣八日通過前駐法國大使小松一郎出任內閣法制局長官(內閣成員)的人事
案,小松是第一位從外務省「空降」到法制局的長官,打破歷任法制局長官從內部升任
的傳統,他也是第一個主張「日本可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法制局長官,因此這項人事案
備受注目。
所謂「集體自衛權」,就是與本國關係密切的國家遭受攻擊時,可視為本國受到攻擊而
加以反擊的權利,也是聯合國憲章規定所有主權國家均擁有的權利。日本憲法第九條雖
然規定日本可行使自衛權,但僅限於防衛本國的最小範圍,亦即「個別自衛權」,集體
自衛權超過這個範圍。如此一來,假設美日兩國船艦並肩執行海上巡防任務,敵火擊中
日艦,美艦可立即協助日本反擊,但若敵火擊中美艦,由於並非直接擊中日艦,日方只
能袖手旁觀。
二○○六到○七年的第一次安倍內閣曾設立「安保法制懇(重新構築安全保障法律基礎
之相關懇談會)」,希望法制局重新檢討憲法對日本可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解釋,但遭到
反對,當時的安倍也試圖對法制局施壓,法制局居然醞釀集體辭職予以杯葛。對積極主
張日本應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安倍而言,法制局是一個龐大的「反抗勢力集團」。
安倍第二次上臺處於政治優勢,在打出漂亮的經濟牌後,開始在集體自衛權問題上著力
,將小松一郎送進法制局,然後責成「安保法制懇」配合今年秋天新「防衛計畫大綱」
出爐提出新的報告書,要求對集體自衛權提出新的解釋,企圖實現在首次組閣時未能完
成的集體自衛權和修憲工作。
在初期條件營造上,安倍雖力求無縫,但眼前仍有兩道關卡必須克服。第一,聯合執政
的公明黨反對集體自衛權;第二,政府內部反彈,法制局雖被視為憲法的「看門人」,
新法制局長官小松雖然立場與安倍接近,但能否壓制局內反對勢力仍是未知數。
臺灣的安全事實上也與日本能否行使集體自衛權息息相關。例如,若某天中國武力攻臺
,美國介入挺臺,日本若有集體自衛權,即可出兵協助美國作戰,但若無法行使集體自
衛權,就無法出手,只能為美國提供後勤補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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