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澳洲同性戀者將享平等權利 但仍不能結婚

看板IA作者 (Bruzi Geist)時間16年前 (2008/05/01 03:2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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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澳洲同性戀者將享平等權利 但仍不能結婚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430/19/yb00.html (需有正確連結) (法新社雪梨三十日電) 澳洲檢察總長麥拉蘭今天表示,根據澳洲未來新法律,男女同 性戀伴侶將與異性戀配偶享有相同的權利,只是仍然不能結婚。 麥拉蘭宣布,勞工黨政府下個月將提出法案,刪除大約一百項法律中歧視同性戀者的條文 ,包括有關健保和年金補貼、社會安全和賦稅的規定。 麥拉蘭說,這項擬議中的全國性法案,將使聯邦法律與各省和屬地的法律一致,讓同性戀 伴侶與異性戀同居者擁有相同的權利。 麥拉蘭在坎培拉向媒體表示:「這項變革將規定各方面待遇的平等,包括養老金、賦稅、 社會安全、勞工補償、醫藥津貼等。」 「澳洲同性戀者在聯邦層級法律遭受差別待遇已經太久了,這些修訂將讓這些同胞的生活 有實際助益。」 這項法案如獲通過,在評估資產和權益時,男女同性戀伴侶將被視為配偶,而不再視同個 人。 這項法律預期將在二零零九年中期實施。但麥拉蘭表示,這不會改變政府反對同性婚姻的 立場。 -- 「就像其他各類集體主義一樣,種族主義也尋求不勞而獲。它尋求自動獲得知識﹔它尋求 自動評價人們的品質而忽略運用理性或道德判斷的責任﹔而更重要的是,它尋求自動的自 尊(或偽自尊)」 Ayn Rand<The Virtue of Selfishness> 致台灣之光的影迷跟球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0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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