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移消防栓挨批特權 宜縣議員喊冤

看板I-Lan作者 (DeVonta Smith!!)時間5月前 (2023/11/23 20:13), 編輯推噓5(5018)
留言23則, 7人參與, 5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原來有張党證 在宜蘭可以耍盡特權 為所欲為 宜蘭人拿出骨氣和良心罷免党的議員吧~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31123000571-260107 移消防栓挨批特權 宜縣議員喊冤 04:102023/11/23 中國時報 李忠一 、宜蘭 國民黨宜蘭縣議員楊弘旻、林岳賢22日踢爆民進黨議員林麗耍特權謀私,移除服務處對面 的消防栓、塗銷紅線方便停車,但林麗喊冤說,她是接獲民眾陳情辦會勘,自己是騎機車 且停在服務處騎樓下,「實在是公親變事主!」 楊弘旻指出,今年1月12日林麗辦會勘,要相關單位把宜蘭市公園路497巷的消防栓移除, 理由是消防栓位於私人土地、妨礙出入,但議員黃定和8月16日接獲陳情後重辦會勘,確 認消防栓是位在公有土地上楊弘旻說,林麗搬新的服務處才2周,就移除設置14年的消防栓,居民爆料林麗移除消防 栓是為塗銷紅線方便停車,經居民抗議、投訴,才又恢復畫設紅線林岳賢說,設置消防栓應該是拜託都來不及了,怎可能會要求移除消防栓?身為民意代表 不該這樣,應以百姓安全為首要考量,對林麗的做法感到「很遺憾、很丟臉。」楊弘旻等 3名議員提案將林麗提送議會紀律委員會審議懲處,另有8名議員連署。 林麗澄清強調,地主向服務處反映消防栓占用私人土地,縣府消防局邀相關單位辦會勘, 經過會勘決議才移除,服務處反映民眾需求,且附近47公尺處有其他消防栓可供救災使用 ,並非特權謀私。 她說,自己是騎機車並停在服務處騎樓下,沒有開車停在塗銷紅線處,議員該監督的應是 縣政而非監督林麗。 林岳賢等議員要求農曆過年前設置消防栓,消防局則回應,消防栓預計明年重新設置,未 來會勘會請同仁更加注意。 -- 首先 我們認為這不是頂新一個個案 這是台灣食安轉型的一個契機 3號 宋楚瑜 徐欣瑩 只有拉到這個高度 才不會淪為政治對立的祭品 並以為消滅了頂新 就解決台灣的食安問題 當人們集體去抵制廠商 這代表我們的政府 在這件事上 缺席了 政府的責任 是該給廠商能夠清楚改善的方向及法令 給人民能夠安心的嚴管及補償 台灣人不是貪心的人 也不是狠心的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XiNTz5caYQ
而是對未來失去信心的一次吶喊 所以這一次的抵制 有一部份是對政府的絕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98.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700741625.A.F01.html

11/23 23:32, 5月前 , 1F
之前也用議會的電話拜票被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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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5:00, 5月前 , 2F
她老公不是消防局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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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7:34, 5月前 , 3F
未來會勘會請同仁更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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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07, 5月前 , 4F
比較好奇是為什麼第一次會勘的結果會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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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52, 5月前 , 5F
你這次沒人噓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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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0:25, 5月前 , 6F
威力凌厲,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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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48, 5月前 , 7F
根據台灣新生報報導:“一一二年一月十二日由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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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相關單位辦理第一次會勘含自來水公司、宜蘭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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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地主等並共同會勘決議。” 所以看起來有關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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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界與其使用,第一次根本沒找地政處與消防局嗎,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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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48, 5月前 , 11F
是就有點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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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5:17, 5月前 , 12F
大約8-年前的宜蘭參選大爆炸的議員選舉,林麗還有其他凹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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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隊和水公司的事情,所以這個不意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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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回覆mu大,消防栓設立是地方政府及消防隊提出需求,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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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5:19, 5月前 , 15F
付錢給由水公司施工及維護,所以地政處和消防局應該是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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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5:19, 5月前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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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6:18, 5月前 , 17F
原來如此,那不知道這件事情是否算違法行為。如果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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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違法行為,那消防局地政知道,那放過的就該出來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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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6:18, 5月前 , 19F
責吧。如果不違法,那幹嘛浪費公帑蓋了又拆拆了又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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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是否受到兩方議員“關切”或有什麼理由,也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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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6:18, 5月前 , 21F
來澄清一下。這讓我想到上次移公車站牌,其實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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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6:18, 5月前 , 22F
如果可受公評,就拿出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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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6:24, 5月前 , 23F
忘記說,謝謝幫忙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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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Nq7vy1 (I-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