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10/3晚上 宜蘭市中山國小路口 行車紀錄器

看板I-Lan作者 (玖壹)時間6年前 (2017/10/08 21:10), 6年前編輯推噓8(808)
留言16則, 9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本徵求文為代朋友po,內容轉自朋友臉書,為朋友第一人稱之發文 - 時間:10/03 星期二中秋節前一晚 大約18:30-19:00之間 地點:宜蘭市民權一路左轉崇聖街(中山國小)路口 案發經過: 當晚媽媽要左轉,一台機車突然左方直行超車,所以發生擦撞。 當下媽媽沒有直接報警,而是給那位年輕人5500元,對方也沒問題,兩人就各自回家。 不料,幾小時後,警察突然找來說對方的父母帶他去驗傷,要提告我媽肇事逃逸,於是媽 媽被帶到警局作筆錄。 然而,那個路口沒有監視器,所以雙方供詞皆無憑無據,對方堅持我媽沒有開左轉燈,同 行有三台機車(六人),對方友人則是表示不知情。 對方父母堅持提告,而對方是傷者,感覺情勢對我媽較為不利。 我想找到行車記錄,如果我媽真的有錯,那麼當然要承擔,但是我不能接受沒有證據之下 ,還要我媽打官司、理賠。 拜託大家了 附圖為車禍發生的路口地點 https://i.imgur.com/4EavyFU.jpg
聯絡方式: 0988-164733 吳小姐 - 若有關於當天案件的相關線索,還請直接以上述電話聯絡,謝謝板上的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2.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507468227.A.9F8.html ※ 編輯: ilanjoy (1.162.12.209), 10/08/2017 21:10:50

10/08 21:25, 6年前 , 1F
報警等警察做完測繪與筆錄,傷者送醫院才是正解。
10/08 21:25, 1F

10/08 21:43, 6年前 , 2F
不管有錯沒錯 一定要先叫警察 和解也能等警察來了
10/08 21:43, 2F

10/08 21:44, 6年前 , 3F
再談
10/08 21:44, 3F

10/08 22:00, 6年前 , 4F
錢就這樣被吃了?
10/08 22:00, 4F

10/09 00:11, 6年前 , 5F
對方也算肇逃啊 也去告他一狀啊
10/09 00:11, 5F

10/09 00:12, 6年前 , 6F
市議會那邊的大路口沒有往這邊照的監視器嗎?
10/09 00:12, 6F

10/09 00:12, 6年前 , 7F
那邊還一間銀行勒 太誇張了吧
10/09 00:12, 7F

10/09 10:22, 6年前 , 8F
推高調
10/09 10:22, 8F

10/09 13:05, 6年前 , 9F
車禍和解,至少一定要留對方電話,並撥一通電話到對方手
10/09 13:05, 9F

10/09 13:05, 6年前 , 10F
機確認對方手機有通聯紀錄,如此對方就無法再告肇事逃逸
10/09 13:05, 10F

10/09 13:05, 6年前 , 11F
10/09 13:05, 11F

10/09 15:25, 6年前 , 12F
既然找不到任何錄影記錄,對方要怎麼告你肇逃?
10/09 15:25, 12F

10/09 21:02, 6年前 , 13F
對方應該有傷吧 不然應該也不會拿五千五給對方?
10/09 21:02, 13F

10/09 23:14, 6年前 , 14F
既然肇逃,怎麼找到妳媽媽?
10/09 23:14, 14F

10/10 08:25, 6年前 , 15F
拿了5500反過頭糕肇事逃逸,之後一定以刑逼民
10/10 08:25, 15F

10/10 08:26, 6年前 , 16F
無論大傷小傷或只有車損一定要報警啊
10/10 08:26, 16F
文章代碼(AID): #1PsYF3du (I-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