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徵異性文

看板I-Lan作者 (思源啞口拍婚紗感覺好棒)時間13年前 (2011/06/18 19:23), 編輯推噓76(848219)
留言311則, 3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自從成為宜蘭人,每天逛宜蘭板成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板主的努力不可抹滅, 我很肯定版主的辛苦,不過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昨天看到一篇徵女導遊的文章被 刪除,也被附註上“妳當這是哪?還限徵女性?”其實我是覺得有點過當了,因為 板規並沒有禁止,我很認真的翻了所有公告,所有徵求文,徵男徵女的其實也都 有,有很認真的找了精華區,找了公告,找了置底板規等等,但都沒有看到禁止 徵求限制性別之規定,到後來我改翻恰板主發過的發文才看到藏在 ┌─────────────────────────────────────┐ │ 文章代碼(AID): #1BgDVdeQ (I-Lan) [ptt.cc] Re: [徵求] 徵求女孩子一起看魔?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Lan/M.1269356519.A.A1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6 Ptt幣 │ └─────────────────────────────────────┘ ● 4776 m25 3/23 chiachia23 R: [徵求] 徵求女孩子一起看魔境夢遊!! 這篇中,發現洽板主“沒犯板規是一回事”“個人不允許這種"挑人"的文章出現” 我懂恰板主要保護各位男女版友安全,但是可不可以建議一下編進板規,不是每個 人都知道恰板主的潛規則,但是至少我還懂得必須要去看看板規以免違規,更何況 恰板主“不允許這種"挑人"的文章出現”是在一篇非公告的回文閒聊中,建議恰板 主可否跟其他版主討論一下將這條“不允許這種"挑人"的文章出現”列入板規,以 免受到刪文處罰,畢竟爬公告爬板規,但是沒必要爬板主的閒聊文....。 另外板規明文規定如下 6.1違規文章將會把此文章s做標記,並推文提醒, 請原po在發文的24小時之內做修正, 超過24小時則刪文做處理。 但印象中昨日違規沒S沒超過24小時就被恰板主刪除了,並留下   “妳當這是哪?還限徵女性?”   的附註,恰板主這樣的行為適當嗎?這等於無視版主群自己定下的種種規範,且 一點機會也沒給人修改的機會,且就我印象所及,原PO沒限制女導遊帶男朋友、 老公、其他男人等等,恰板主會不會有點點矯枉過正呢?經過該發文者發文抗議 後,那有點歧視意味的附註被刪除了,但今天卻又出現 □ 限徵異姓請去O2版 by 恰 <leanne1> 這樣一改再改附註,真的好嗎?而且該發文者也不是要徵友,去O2版也很怪吧? 我知道恰板主友時候口氣、個性有點鄉民化,但是您是板主,處理板務的時候可 不可以認真嚴肅一點呢?新來的板友不一定知道恰板主的口氣跟個性,恰板主很 認真,但請不要讓這一點成為新來板友對恰板主的刻板印象。 最後也謝謝所有版主讓宜蘭版那麼溫馨,謝謝妳們的辛苦,但可否讓我們更有所 適從呢? PS 我不否認我是今天帶徵導遊的板友出去大吃大喝的板友,但我真的不認為他是 奇怪的人所以限女,相反的他是個活潑的型男XD 今天我跟我男友及他玩得很 開心,希望下次還有機會再帶你出去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78.91

06/18 19:28, , 1F
版規文 是延用舊版主整理的文章增增減減 有時候沒有符
06/18 19:28, 1F

06/18 19:28, , 2F
合現任版主的作為 建議版主花點時間 再整理一番
06/18 19:28, 2F
恩恩 所以我提意見反映一下^^

06/18 19:54, , 3F
恩有道理推!!!!
06/18 19:54, 3F
謝謝^^

06/18 19:57, , 4F
那可以PO「徵終身伴侶,限女性,附照片」
06/18 19:57, 4F

06/18 19:58, , 5F
或「徵終身伴侶 縣男性,附財力證明、照片」這類的嗎?
06/18 19:58, 5F
看洽板主潛規則可能不可以@@

06/18 19:58, , 6F
不過這樣PO絕對會被砲死吧…囧
06/18 19:58, 6F
很有可能XD

06/18 19:59, , 7F
我是甲甲可以限男性嗎
06/18 19:59, 7F
你不說我不說 獨眼龍會知道嗎@@? 不過你誠實的話 可能不可以XD

06/18 20:27, , 8F
可能跟之前有人假交朋友真騙砲友有關吧 保護女性總是好
06/18 20:27, 8F
我懂,只是建議列入板規,這樣比較好,板主處分違規者也更於法有據:)

06/18 20:39, , 9F
還有汪踢版
06/18 20:39, 9F
汪梯板有明文規定禁止徵求異性:)

06/18 20:42, , 10F
只能推了
06/18 20:42, 10F
謝謝:D

06/18 20:44, , 11F
好的 會與小黃板主討論後公告 感激不盡
06/18 20:44, 11F

06/18 20:46, , 12F
還有 我是"恰"板主 不是"洽" 謝謝^^"
06/18 20:46, 12F
sorry!!! 恰恰恰恰恰恰恰恰恰恰 我罰寫10次 內文也改好恰了 >"< sorry

06/18 20:53, , 13F
請洽板主 v.s 有請恰板主
06/18 20:53, 13F
sorry 打擾到您 但我認為這跟宜蘭版有關 板上應該可以討論^^

06/18 20:54, , 14F
這件事情是我處理有瑕疵 會與小黃討論後加註於板規
06/18 20:54, 14F
感謝恰板主:) ※ 編輯: pandanoei 來自: 220.134.178.91 (06/18 21:03)

06/18 21:05, , 15F
XD 我純粹很冷的搞笑罷了 別理我 哈哈哈
06/18 21:05, 15F

06/18 21:05, , 16F
所以版聚為什麼要加入討論板規就是醬呀...
06/18 21:05, 16F

06/18 21:06, , 17F
請大家踴躍參加版聚 謝謝
06/18 21:06, 17F

06/18 21:08, , 18F
po文徵女導遊或女伴遊這些都是很敏感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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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1:08, , 19F
萬一這赴約的女導遊後來怎麼了誰要負責
06/18 21:08, 19F

06/18 21:09, , 20F
結果就會把錯怪罪到版主上
06/18 21:09, 20F
很敏感就違規了嗎?就可以不照規定來處理嗎? 我的點在這裡,我沒有贊成或是反對 徵求女導遊,但是要處分也得於法有據,且按部就班做處理,希望你可以看懂我的文章, 感謝您。

06/18 21:09, , 21F
回樓上 反正板主就出庭當證人就好 對某些人來說板主
06/18 21:09, 21F

06/18 21:10, , 22F
可以當得很輕鬆...
06/18 21:10, 22F
我沒有認為您當板主很輕鬆,我也肯定您的辛苦,如果您看完這篇文章內心的想法是這樣 ,那何必在上面感謝我的建議也自認自己處理有瑕疵呢?

06/18 21:11, , 23F
而且所謂的應徵女導遊還付錢,那是否有限定要導遊執照
06/18 21:11, 23F
所以我的重點並不在他徵女導遊,您可以看清楚嗎?

06/18 21:12, , 24F
嗯嗯 希望討論到此為止 我會跟小黃討論板規更新的事
06/18 21:12, 24F
感謝您會處理
還有 247 則推文
還有 72 段內文
06/20 19:17, , 272F
打你兩巴掌再給你呼呼秀秀的感覺,一切真的是感覺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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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18, , 273F
畢竟網路世界中,我看不到你們的臉,我不知道你們的心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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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20, , 274F
說話時的態度,原PO這串討論讓人有股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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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知道原PO其實是沒有這樣的意思,只不過後來K大也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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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自己的看法,讓這整串討論陷入LOOP,旁人看起來好氣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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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猶如鬼打牆一般,但原PO和K大兩位著實戰力堅強,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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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鬼打牆了,也是努力想讓對方同意自己的看法,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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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25, , 279F
曠世奇才,實在很適合加入政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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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28, , 280F
========================切一下========================
06/20 19:28, 280F

06/20 19:28, , 281F
有位朋友水球來,他也覺的大E回推文很有戰意,但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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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29, , 282F
為什麼他會有這樣厭惡的感覺,小弟簡單說下自己討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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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29, , 283F
有人來踢館或模糊焦點或來罵人 原PO回文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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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0, , 284F
原PO有考據認真發的文 當然要自己捍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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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0, , 285F
人有兩種,一種喜歡跟別人一樣,一種討厭跟別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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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1, , 286F
不回 讓別人亂講 搞錯了原PO想表達的方向 叫誰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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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1, , 287F
只准旁人亂講 不準原PO回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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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3, , 288F
就回文的顏色來看,很明顯就能挑起部分人的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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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3, , 289F
為何會有戰意 是不是回文者挑的 原PO大E再自己的文回還不行
06/20 19:33, 289F

06/20 19:34, , 290F
所以原PO起戰意原PO輸了? 那看回文起戰意的也輸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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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5, , 291F
然後版主有改進 這篇文章還是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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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6, , 292F
當然這篇文章一定是贏了,但其實它早就贏了,早在版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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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8, , 293F
將這議題討論後編入版規時它就贏了,但後面一大串的戰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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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8, , 294F
老實說我立場站原PO這邊 我看到板主改進 感覺很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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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8, , 295F
的是沒必要啦,畢竟版主也懂原PO想表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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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39, , 296F
也沒覺得版主有被羞辱或冤枉到 動作很快 很有GUTS(不會拼)
06/20 19:39, 296F

06/20 19:41, , 297F
所以替板助主叫冤的 或有陰謀論的 真的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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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9:42, , 298F
如果覺得後面的辯論題意 是再次次商版主 搞大事情
06/20 19:42, 298F

06/20 19:42, , 299F
那就代表您不懂啥叫 就事論事
06/20 19:42, 299F

06/20 19:51, , 300F
其實我也沒有特別站誰那邊,只不過就一個宜蘭版眾的身份
06/20 19:51, 300F

06/20 19:52, , 301F
來看P大這次的建議文是否能有更好的回應或是處理方式而已
06/20 19:52, 301F

06/20 19:53, , 302F
板眾可能覺得原PO話很刺 但請想想 認真考據後發的文
06/20 19:53, 302F

06/20 19:53, , 303F
畢竟宜蘭版的和氣是要靠大家來維持的啊
06/20 19:53, 303F

06/20 19:54, , 304F
有純來噓的 有被害妄想的 有離題跳針的 不怒才怪
06/20 19:54, 304F

06/20 19:55, , 305F
可以看一下其它回文者的語氣 只能說事出必有因
06/20 19:55, 305F

06/20 19:59, , 306F
真的!要是我也會小怒一下,但K大的原意也是好的,P大的建
06/20 19:59, 306F

06/20 20:00, , 307F
議也是好的,更好的是有這麼一位有GUTS的板主,真的是宜蘭
06/20 20:00, 307F

06/20 20:00, , 308F
板眾的幸福,希望大家能和平相處~
06/20 20:00, 308F

06/20 20:02, , 309F
K大跟原po根本就沒交集啊 原po說abc 至少要回xyz 他卻
06/20 20:02, 309F

06/20 20:02, , 310F
一直要說123 是要說什麼...
06/20 20:02, 310F

06/21 07:10, , 311F
真抱歉,給你們這樣的觀感m_ _m
06/21 07:10, 311F
文章代碼(AID): #1D_8gTOV (I-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