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 非公務? 回應版友們的疑問...

看板I-Lan作者 (宜蘭縣長呂國華)時間14年前 (2009/10/13 15:07),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我是呂國華 近來 秘書開電腦讓我上PTT宜蘭版時 看到版友們覺得我請秘書PO上網的「綠博抹黑自清文」 是「非公務」行為 幾經思考後,國華覺得必須向各位縣民報告 這件事情 當然屬於公務 為什麼呢? 向各位報告如下: 一、 造謠者指稱的對象是「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民進黨議會黨團、壹週刊、陳正宗先生以及林聰賢先生(個人部落格)指稱 貪污舞弊的對象是「宜蘭縣政府」,更以公開的方式指稱宜蘭縣政府貪污,即使沒有構成 污辱公署罪,也嚴重損及宜蘭縣政府名譽。我身為宜蘭縣政府的首長,又參與綠博的 公務員何其多,他們盡心盡力卻遭受到如此嚴重不實的指控,如何能不出來證明我等清白 呢? 二、 造謠者引用被法院「證實為虛構」的資料來抹黑縣府團隊 陳正宗的自訴狀被宜蘭縣民進黨議會黨團、壹週刊、陳正宗先生以及林聰賢先生等 引用,當作是縣府團隊貪污的證據。並且將這些未經證實的資訊公然的散佈,林先生更在 其個人部落格上以民進黨議會黨團製作的看板-「宜蘭世紀大弊案」來塑造民眾對縣府的 錯誤認知。然而,陳正宗的自訴狀「已經被法院證實是虛構的」。因此,宜蘭縣民進黨議 會黨團、壹週刊、陳正宗先生以及林聰賢先生「散播不實言論」欲將我與縣府團隊入罪。 縣府遭遇這種未審先判的抹黑與污衊,本人與縣府團隊捍衛縣府聲譽,這絕對不是私人事 件! 三、 廠商污走的是宜蘭人的血汗錢 陳正宗先生積欠的款項都是宜蘭人的血汗錢,這些被倒帳的下游廠商也都是宜蘭人, 本府追討陳正宗已久,這是我們全體宜蘭人的事情,絕對不是私人事件! 四、 歷來文章沒有一個是私人事件 倘若,今日我請秘書PO上網的事情是例如我個人縱情酒色、豪賭強奪,或與各位討論 的不是縣府事務、行銷與建設宜蘭,而是整天捨棄本業不顧,盡搞政治鬥爭。那請大家制 衡、訓斥我,因為這是私人事件。 因此,請各位能明白,我並非娛樂性上B 秘書依我之託,代我PO文,並將民眾反應的事件開電腦讓我知道或列印給我 都不是非公務的私人娛樂行為 都是為了宜蘭民眾的服務以及行銷宜蘭 並捍衛公署聲譽、搶救我們宜蘭人被侵吞的錢 如何是私人事件呢? 國華與各位都是蘭陽的子女 會在這裡向各位報告 捍衛我們宜蘭人的清譽 也是國華向各位縣民盡責的心意 我們相信以我們宜蘭人的智慧品格和寬廣的心胸 不會接受 「只容許有心人毀人清白 不容許受害者捍衛清白」,這種憾事發生 感謝各位的指教、關心與支持 也請各位相信縣府的名譽 一起維護我們宜蘭人的政府名譽 我與縣府團隊仍會全力以赴為各位縣民服務效勞 也會透過各種方式傾聽各位意見 盡可能的解決您的需求 懇請大家能明白,也感謝版主們的努力 你們辛苦了 以上 呂國華 敬筆 -- This is My Blog http://www.wretch.cc/blog/yilankuohu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48.252

10/13 15:11, , 1F
我已經不想噓也不想推了 鬧劇快結束 專心縣政吧
10/13 15:11, 1F

10/13 15:15, , 2F
該先把該做的事做完再來上PTT吧...也該來個路平專案之類的
10/13 15:15, 2F

10/13 15:23, , 3F
為避免不必要的爭端 本文將以鎖文處理 縣長若有疑義
10/13 15:23, 3F

10/13 15:23, , 4F
算了 反正年底大家會用選票來給答案的
10/13 15:23, 4F

10/13 15:24, , 5F
請私底下來信 縣長您也辛苦了 也請各位配合
10/13 15:24, 5F
文章代碼(AID): #1Ar2T27V (I-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