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孝利原所屬公司,將剽竊事件造成的損失向BAHNUS提起賠償訴訟
轉自 LEE家
翻譯 殺殺
新聞地址:http://news.nate.com/view/20101006n17069
Mnet公司6日正式向首爾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因剽竊他人作品導致李孝利及Mnet公司
受到巨大經濟損失的“作曲家”BAHNUS進行相關賠償。
Mnet公司表示:“李在英因有去德國留學深造的實力連同其所屬的BAHNUS公司被舉薦給孝
利,為其四輯創作包括'I'm Back' 再內6首歌曲。事後被證實所作歌曲均為剽竊海外作曲
家作品。導致四輯在隨後的兩個月內被迫停止相關宣傳活動。”同時,“由於意外停止宣
傳活動,導致四輯銷售量沒有達到預期。出現了3億6000萬的虧損。將與原曲作者一併向
其提起高達四億韓元甚至更多的賠償訴訟。”
Mnet公司同時表示:“李在英所在的BAHNUS公司沒有履行管理監督義務縱容銷售剽竊作品
,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將要求李在英以及BAHNUS公司負責人首先賠償部分賠償金——1
億韓元。”
與此同時,李在英因四輯在李孝利及Mnet公司處所得2700萬酬勞。現已被以欺詐罪名起訴
,有關方面正在審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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