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基信版springxx版主 未按規定判決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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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抗議應該是到組務版提出,而且應該是抗議"他不應該被水桶"這件事情. 若他抗議sustain,那麼應該是將他解除水桶. 如果他抗議"因為我被水桶所以BGirlAlu也應該被水桶",這是極不合理的. 因為我跌倒了,所以小明也應該要跟我一樣跌倒(推倒他)---聽起來對嗎?. 根據目前你透露的club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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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他憑什麼"變"出一個"雙方水桶"的做法. 沒有檢舉,還能根據版規?...這是在開玩笑吧...我眼睛現在睜得超大的,瞪得有點痛說XDDD. 薩德留下的版規有提及,懲處以從輕處理為原則. 通常是從警告開始累積. 這樣一下子水桶三天,是不常見的,springxx你知道嗎?. 沒有檢舉,那就是發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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