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組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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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當時校方並沒有針對吵鬧設定如此好的規則(先不論原因). 那是允許老師自行判斷的 這樣說對嗎?. 了解 請問那"現在"我應該怎麼辦?. 重新發公告是一個好的解法嗎? 這件事情的詳細版本在新版規裡面. A版主已經有做了 不過並不是使用"戰"這個字眼. 那我以後執行版規時也不會使用這個字眼。.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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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板主手上。. 各項判決以當時的板規為準。. 如果一定要有具體的例子,那我會說在上課時間,除非老師允許討論,. 或者有緊急事故,否則學生不應該和其它同學交談。. 雖然和音量無關,但是應該很明確,也很好判斷。. 那是後來再解釋的。如果沒有申訴,沒有要求板主解釋,就根本不知道判決標準是什麼。如果從我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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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換我跟小組長解釋一下. 首先請問 當版規不夠明確的時候(相信任何文字都有機會不夠明確). 版規的解釋權力 是在小組長手上還是版主手上?. 這一些事情在新版規有修正. 若小組長認為舊版規制定失當. 那我們就將舊版規所造成的處置全部失效 但是全部重新用新版規重新判決. 不知道小組長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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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說明你認為現在的授權哪部份不夠充份。貴板板主所擁有的權力和其它板主皆相同。. 板主同時擁有制定板規的權力,也擁有執行板規的權力,只要板規有規範,. 板主的處置很少會被認定是不恰當的。同時掌有行政、立法跟司法權,. 你認為還要進一步追加什麼樣的權力,才足以讓板主管理一個板?. 通常申訴的時候我並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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