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Catholic板主Trunicht瀆職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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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LD (麻將人格)時間19年前 (2006/06/07 18: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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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證據不夠. 呵呵 你被人打槍了. 你懂,麻煩把法條引出來,不要空口說白話. 如何能不改掉內文而改掉立場?. 即使有. 而著作人格權的構成要件是「致生權利之侵害」,你要先舉證你那邊的權利不見了. 你並沒有做到。. 而且我看這個問題你也不敢回應呢. 英文文法書、食譜都是事實嗎?. 不過如果一本旅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runicht (天主教版主)時間19年前 (2006/06/07 18: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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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條規定寫著擔任信仰相關討論版面的版主要是該宗教的信徒,縱有,那也是各. 看板自設的內規,可不是國研院的規定。. 況且我擔任版主是照著國研院開設新版的規定而成為版主,一切合法,可用不著. 加上這些你想當然爾的規定。. 我就特別替大家解釋一下,你所提供的證據是什麼?. 下面是你提供的證據:. 對照信望
(還有93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hoboth時間19年前 (2006/06/07 11: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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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Junchoon或是Trunicht都"不需要"也"並沒有"額外去"找"證據. 我提出的證據已經足夠. Junchoon做得比Trunicht好的地方在於. 他有確實檢視我的舉證是否為真,或只是虛構. 這也是一個認真的板主應該做到的. 而Trunicht不但不肯承認自己的怠職. 更推卸責任,誣
(還有21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LD (麻將人格)時間19年前 (2006/06/07 03: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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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版主要主動幫你找證據?. 民法是不告不理的,法官只能就你提出的證據判斷. 如果Junchoon主動幫你找資料,才有越權之嫌. 但是Junchoon最後的判決跟你的舉證無關,不是嗎?. 所以你一開始提出的證據根本不足。. 更重要的是,你一方面說c版友抄襲,一方面說他改你的立場,. 沒有發現這矛頓
(還有18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hoboth時間19年前 (2006/06/07 01: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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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長也沒有跟我要網址,你自己推卸責任. 再者. 天主教板板主,理應比他人更熟悉國內討論基督信仰的站台. 你收集相關資訊的能力比非信徒的群組長更為不足. 何以擔任信仰相關討論板面的板主?. 最後,我提供的舉證,本就有列舉了兩篇文章的相似之處. 還特別替你上色,讓你能夠看清楚. 是你自己剛愎自用,一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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