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inpand犯板規並吃案、Mian1997犯板規

看板HumService作者 (艾利歐)時間4年前 (2021/01/15 12:26), 編輯推噓4(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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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Mian1997一案   按照禮敬三寶的概念,批評其他宗派為邪教; 儘管對方使用了「如果」一詞來描述一些假想事態, 但後方的描述「根本是邪教」似乎跟前面的如果無干, 也確實批評了南傳。 雖然這樣有點用語限制,但同屬佛教框架下, 用任何方式批評其他宗派近乎邪教似乎略微不適切。 2) 轉貼經文一案    A) 有無違反板規的疑慮?    看來是有的。然而在規定中視嚴重程度山文並水桶一週至三個月,    而寄信給版主懺悔可減輕一半,又按常情觀察本案輕微;    然又考量犯者若為版主又似乎當加重。        其次,水桶版主對於版務之處理並不適當。    故最適切的方式是公告自身所犯之板規,    並依此提醒版友似乎是最恰當的處置。  B) 檢舉格式的問題    懇請在板規中一致規定即可;    如此日後版友如需申請檢舉可更直接方便       不過部分版友的意見是:如果明顯違規,    也未必要等待他人正式提出檢舉,版主可主動處理之 t0444564 ※ 引述《hawls (世間法是無常、苦和無我)》之銘言: : 申訴人ID:hawls : 看板英文名稱:Buddhism : 被申訴板主ID:minpanda : 申訴文章/文章代碼(AID): #1Vu5hHKD (Buddhism) : 申訴請求: : 1、依照Buddhism板規懲處minpanda。 : 2、依照Buddhism板規懲處Mian1997。 : 理由: : 1、minpanda擔任板主一職,瀆職違犯Buddhism板規,並拒絕依照板規做自我處分。 : 2、minpanda身為板主竟拒絕依照Buddhism檢舉規定受理違規案件,而對minpanda申訴案 : 及Mian1997申訴案做「吃案」。 : https://i.imgur.com/LckR1sb.jpg
: 證據: : A、原文內容 : 1) : 檢舉板區:佛教板 : 被檢舉人:Mian1997 : 所犯板規:四、十善業 : 文章代碼:#1VrAKqUm (Buddhism) : 違規證據: : https://i.imgur.com/JOsmCyZ.jpg
: → Mian1997: 如果是司法的話,這裡很多人都要被關了 12/19 19:41 : → Mian1997: 我會建議把南傳佛教也禁一禁,在他們的行為看來根本就是 12/19 20:01 : → Mian1997: 邪教,引人犯罪而已 12/19 20:01 : 這已經是對整體南傳佛法的攻擊,明顯違規,比什麼不了義說 批判法師言論沒有經論依 : 據嚴重不知多少倍。 : 2) : 檢舉板區:佛教板 : 被檢舉人:minpanda : 所犯板規:二、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的轉貼條款 : 文章代碼:#1VtgXiXI#1VtnB0yo : 違規證據: : https://i.imgur.com/DOZkHlt.jpg
: https://i.imgur.com/mFMYbJQ.jpg
: 兩篇文章都只是單純轉貼經文,依照板規精進區第二條第一款: : 1.每篇有30字以上心得者…每天可轉貼二篇。 : 無心得者 …每天可轉貼一篇。 : 被檢舉人已經累積兩篇轉貼,並且除第一篇推文勉強可以算心得以外,第二篇毫無心得, : 已經違反板規超貼。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記: : minpanda身為板主違犯板規,經被板友發現就刪文,疑似是為了掩飾或避重就輕而湮滅證 : 據,規避受板規相繩。所幸板友檢舉文中附有圖示,可供證明。 : B、相關推文內容 : 1、 : 推 minpanda: 不符合違規處理辦法申請規範,不受理。 12/21 22:03 : 回應: : 不要只會空口白話,哪裡有不符合違規處理申請規範? : 2、 : → minpanda: #1Vr9mYjs (Buddhism) [公告] 違規處理辦法2020.12.20 12/21 22:59 : → minpanda: 佛教導持慈悲布施,傳送門布施給您,南無阿彌陀佛。 12/21 23:00 : 3、 : 推 minpanda: 這是置底的公告規範喔,不合乎規範當然不受理囉。 12/22 00:23 : 回應: : 這是置底的公告規範喔,合乎規範當然要受理囉。 : https://i.imgur.com/Ovv4smB.jpg
: 4、 : → minpanda: 先有合格的申請再說吧。 12/22 00:24 : 回應: : 謝謝minpanda板主親自說明,自己不會依板規處置自己違犯板規的行為。 : 隨手附送一張:板主本人親自的意見 : 板主獨大、讀懂板規刻意違犯、能夠做到守五戒,絕無犯板規的可能 : https://i.imgur.com/JZeWJlE.png
: 5、 : → minpanda: 提醒您,疑似違規審核申請方式是站內信,申請格式見規範 12/22 00:29 : → minpanda: 檢舉是舊的說法喔,現在是疑似違規審核申請 12/22 00:30 : 回應: : 置底文章就擺在那邊,舊的說法不等於是無效的說法。 : 妳如果要讓它失效就應該要公告說明,並將之刪除。 : 6、yogi板友及Xras板友,亦有發表有價值之推文內容: : yogi部份: : 推 yogi: 不過問題還是一樣,你擺著一個明白就是攻擊整個南傳的言論在 12/22 00:21 : → yogi: 那邊,板友已經反應這樣的言論違規,你就用程序來卡住堅持 12/22 00:21 : → yogi: 不審理。如果是要堅持這樣做,以後你所有的板規處理是不是 12/22 00:21 : → yogi: 都要把檢舉文放在公告附件讓大家檢視格式有沒有正確、有沒 12/22 00:21 : → yogi: 有程序瑕疵?而你作為一個板主,反正就是不 不理、規格有 12/22 00:21 : → yogi: 瑕疵、管它違規再明顯也就不處理,這不就是擺明在擺爛嗎? 12/22 00:23 : 推 yogi: 你去看看佛教板板規,母法中規定的格式在那邊,你不能多說合 12/22 00:25 : → yogi: 於母法卻不合你規定的就不處理。再說你要這樣嚴格用不 不理 12/22 00:25 : 推 yogi: 你要這樣用嚴格的不 不理的話,以後所有違規公告就都附上 12/22 00:28 : → yogi: 檢舉檢舉文在附件。不然誰知道你有沒有選擇性辦案? 12/22 00:28 : Xras部份: : → Xras: 原板規關於違規檢舉部分並未公告停止適用,那個辦法也不知 12/22 05:32 : → Xras: 道是要正式施行還是要繼續討論。板友檢舉格式與程序合於板 12/22 05:32 : → Xras: 規卻不合辦法,大板主拒絕受理是否恰當?大板主違規超貼, 12/22 05:32 : → Xras: 按板規是刪文「並」水桶,藉口檢舉不合程序同時自刪以規避 12/22 05:32 : → Xras: 水桶責任,這又是否恰當?這些問題大板主自己去跟小組長解 12/22 05:32 : → Xras: 釋吧 12/22 05:32 : 綜上: : minpanda擔任板主一職卻自我瀆職,侵犯板規並飾詞規避相關責任。縱放Mian1997嚴重的 : 宗教歧視言論。如此失格、歧視的表現,不知忝恥的行徑及態度,理應受到嚴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90.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610684765.A.8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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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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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hism板務有繁雜到不能水桶自犯板規、湮滅證據、悔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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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和吃案的板主嗎?如有,請小組長舉證說明之。另外,請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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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之前擔任Buddha板主的yaqqq相關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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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0:17, 4年前 , 5F
本人在此聲請,再判minpanda最少二週的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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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0:18, 4年前 , 6F
01/16 20:18, 6F

01/17 17:51, 4年前 , 7F
另於Mian1997案,Mian1997已觸犯Buddhism板規,理應水桶。
01/17 17:51, 7F

01/17 17:51, 4年前 , 8F
請t小組長做出明確的處分裁示,不要只是在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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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2:03, 4年前 , 9F

01/19 12:03, 4年前 , 10F
文章代碼:#1W1LbZVd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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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2:27, 4年前 , 11F
Buddhism板屬違規申請才處理制,不依規定申請,經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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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仍不依規定申請,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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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2:27, 4年前 , 13F
另板規規定是視情況輕重處理,該經文文章我要寫心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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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2:27, 4年前 , 14F
有事離開電腦,回來要寫時板友已發問提醒,故自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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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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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2:31, 4年前 , 16F
亦Buddhism板屬不溯及既往制,過7天從輕或不處置,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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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屬結案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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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已消逝刪除之事項不溯及既往,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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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規定申請,經多次貼心提醒仍不依規定重新申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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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2:35, 4年前 , 20F
想問問這是何居心?大家都在看,申訴板主又申訴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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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2:35, 4年前 , 21F
不修戒定慧專做貪嗔癡爭奪,是哪一個教派哪一個上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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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2:35, 4年前 , 22F
導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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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2:37, 4年前 , 23F
今天如果有人不依規定辦理,認為吵吵鬧鬧就有糖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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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的人都知道不應該給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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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4:15, 4年前 , 26F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第一條 違規申請才處理已經違反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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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npanda: 另板規規定是視情況輕重處理,該經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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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7:58, 4年前 , 28F
我要寫心得時,有事離開電腦,回來要寫時板友已發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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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7:58, 4年前 , 29F
故自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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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規定?請看一下板規是如何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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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犯轉貼條款最低水桶天數是一週,並沒有單純刪文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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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7:58, 4年前 , 33F
請問minpanda要人好好看板規,那妳自己到底有沒有好好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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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7:58, 4年前 , 34F
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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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W0HbTZH (HumService)
文章代碼(AID): #1W0HbTZH (Hum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