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inpand犯板規並吃案、Mian1997犯板規

看板HumService作者 (世間法是無常、苦和無我)時間5年前 (2020/12/22 12:03), 5年前編輯推噓6(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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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hawls 看板英文名稱:Buddhism 被申訴板主ID:minpanda 申訴文章/文章代碼(AID): #1Vu5hHKD (Buddhism) 申訴請求: 1、依照Buddhism板規懲處minpanda。 2、依照Buddhism板規懲處Mian1997。 理由: 1、minpanda擔任板主一職,瀆職違犯Buddhism板規,並拒絕依照板規做自我處分。 2、minpanda身為板主竟拒絕依照Buddhism檢舉規定受理違規案件,而對minpanda申訴案 及Mian1997申訴案做「吃案」。 https://i.imgur.com/LckR1sb.jpg
證據: A、原文內容 1) 檢舉板區:佛教板 被檢舉人:Mian1997 所犯板規:四、十善業 文章代碼:#1VrAKqUm (Buddhism) 違規證據: https://i.imgur.com/JOsmCyZ.jpg
→ Mian1997: 如果是司法的話,這裡很多人都要被關了 12/19 19:41 → Mian1997: 我會建議把南傳佛教也禁一禁,在他們的行為看來根本就是 12/19 20:01 → Mian1997: 邪教,引人犯罪而已 12/19 20:01 這已經是對整體南傳佛法的攻擊,明顯違規,比什麼不了義說 批判法師言論沒有經論依 據嚴重不知多少倍。 2) 檢舉板區:佛教板 被檢舉人:minpanda 所犯板規:二、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的轉貼條款 文章代碼:#1VtgXiXI#1VtnB0yo 違規證據: https://i.imgur.com/DOZkHlt.jpg
https://i.imgur.com/mFMYbJQ.jpg
兩篇文章都只是單純轉貼經文,依照板規精進區第二條第一款: 1.每篇有30字以上心得者…每天可轉貼二篇。 無心得者 …每天可轉貼一篇。 被檢舉人已經累積兩篇轉貼,並且除第一篇推文勉強可以算心得以外,第二篇毫無心得, 已經違反板規超貼。 — — — — — — — — — — — — — — — — — — 附記: minpanda身為板主違犯板規,經被板友發現就刪文,疑似是為了掩飾或避重就輕而湮滅證 據,規避受板規相繩。所幸板友檢舉文中附有圖示,可供證明。 B、相關推文內容 1、 推 minpanda: 不符合違規處理辦法申請規範,不受理。 12/21 22:03 回應: 不要只會空口白話,哪裡有不符合違規處理申請規範? 2、 → minpanda: #1Vr9mYjs (Buddhism) [公告] 違規處理辦法2020.12.20 12/21 22:59 → minpanda: 佛教導持慈悲布施,傳送門布施給您,南無阿彌陀佛。 12/21 23:00 3、 推 minpanda: 這是置底的公告規範喔,不合乎規範當然不受理囉。 12/22 00:23 回應: 這是置底的公告規範喔,合乎規範當然要受理囉。 https://i.imgur.com/Ovv4smB.jpg
4、 → minpanda: 先有合格的申請再說吧。 12/22 00:24 回應: 謝謝minpanda板主親自說明,自己不會依板規處置自己違犯板規的行為。 隨手附送一張:板主本人親自的意見 板主獨大、讀懂板規刻意違犯、能夠做到守五戒,絕無犯板規的可能 https://i.imgur.com/JZeWJlE.png
5、 → minpanda: 提醒您,疑似違規審核申請方式是站內信,申請格式見規範 12/22 00:29 → minpanda: 檢舉是舊的說法喔,現在是疑似違規審核申請 12/22 00:30 回應: 置底文章就擺在那邊,舊的說法不等於是無效的說法。 妳如果要讓它失效就應該要公告說明,並將之刪除。 6、yogi板友及Xras板友,亦有發表有價值之推文內容: yogi部份: 推 yogi: 不過問題還是一樣,你擺著一個明白就是攻擊整個南傳的言論在 12/22 00:21 → yogi: 那邊,板友已經反應這樣的言論違規,你就用程序來卡住堅持 12/22 00:21 → yogi: 不審理。如果是要堅持這樣做,以後你所有的板規處理是不是 12/22 00:21 → yogi: 都要把檢舉文放在公告附件讓大家檢視格式有沒有正確、有沒 12/22 00:21 → yogi: 有程序瑕疵?而你作為一個板主,反正就是不 不理、規格有 12/22 00:21 → yogi: 瑕疵、管它違規再明顯也就不處理,這不就是擺明在擺爛嗎? 12/22 00:23 推 yogi: 你去看看佛教板板規,母法中規定的格式在那邊,你不能多說合 12/22 00:25 → yogi: 於母法卻不合你規定的就不處理。再說你要這樣嚴格用不 不理 12/22 00:25 推 yogi: 你要這樣用嚴格的不 不理的話,以後所有違規公告就都附上 12/22 00:28 → yogi: 檢舉檢舉文在附件。不然誰知道你有沒有選擇性辦案? 12/22 00:28 Xras部份: → Xras: 原板規關於違規檢舉部分並未公告停止適用,那個辦法也不知 12/22 05:32 → Xras: 道是要正式施行還是要繼續討論。板友檢舉格式與程序合於板 12/22 05:32 → Xras: 規卻不合辦法,大板主拒絕受理是否恰當?大板主違規超貼, 12/22 05:32 → Xras: 按板規是刪文「並」水桶,藉口檢舉不合程序同時自刪以規避 12/22 05:32 → Xras: 水桶責任,這又是否恰當?這些問題大板主自己去跟小組長解 12/22 05:32 → Xras: 釋吧 12/22 05:32 綜上: minpanda擔任板主一職卻自我瀆職,侵犯板規並飾詞規避相關責任。縱放Mian1997嚴重的 宗教歧視言論。如此失格、歧視的表現,不知忝恥的行徑及態度,理應受到嚴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37.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608609789.A.CF0.html ※ 編輯: hawls (42.72.237.120 臺灣), 12/22/2020 12:12:36

12/22 14:18, 5年前 , 1F
本申訴案並不是被水桶的上訴案件,而是關於板主的執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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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因此雖然hawls為主要申訴人,但仍懇請組務能把其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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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的意見納入審理過程的證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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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15, 5年前 , 4F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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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15, 5年前 , 5F
本篇申訴文內容係引用自前一篇yogi的檢舉文章。此處亦將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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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文章代碼及底下推文,一併附上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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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15, 5年前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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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15, 5年前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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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7:48, 5年前 , 10F
感謝h整理的推文。推文中可以看到,板主面對具體的質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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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7:48, 5年前 , 11F
選擇的應對方式都是迴避而不正面處理說明,這是為什麼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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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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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9:42, 5年前 , 13F
不客氣,各方面的意見陳述本是yogi更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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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1:58, 5年前 , 14F
#1Vr9mYjs (Buddhism) [公告] 違規處理辦法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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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規範辦法申請,故不受理。板友真的很可愛,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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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1:58, 5年前 , 16F
其它需要說的話了。謝謝。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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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道學如妳當然不會提自己擔任板主帶頭違犯板規而不依板規做自我處置囉。 ※ 編輯: hawls (42.72.237.120 臺灣), 12/22/2020 22:10:09

12/22 22:27, 5年前 , 17F
簡言之,即便面對一個很明確攻擊南傳佛教為邪教的違規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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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只認檢舉格式是否正確才處理。這讓人產生兩個質疑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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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7, 5年前 , 19F
)板主維持秩序是職責,在PTT站規以及佛法板板規沒有任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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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7, 5年前 , 20F
條規定板主只有在有檢舉的情況下才能夠處理違規。m板主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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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7, 5年前 , 21F
在做的正是以程序上沒有收到他認可的檢舉來迴避自己應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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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7, 5年前 , 22F
職責:處理板上仇視整體南傳佛教的言論。這是在板主職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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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7, 5年前 , 23F
怠忽職守。2)如果m板主堅持佛法板的板規執行方式是嚴格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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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7, 5年前 , 24F
訴乃論,那麼板友應該有權主張未來所有違規公告都應該要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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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8, 5年前 , 25F
檢舉文原文,以檢視板主是否用同樣的標準來要求每一篇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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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28, 5年前 , 26F
文,不然難以杜絕大眾對於其選擇性執法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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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10:58, 5年前 , 27F
只能密告…這是要開啟秘密警察治板的時代嗎?真是了不起
12/23 10:58, 27F

12/23 20:41, 5年前 , 28F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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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0:41, 5年前 , 29F
關於新法舊法之適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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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0:41, 5年前 , 30F

12/23 20:41, 5年前 , 31F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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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0:41, 5年前 , 32F

12/23 20:41, 5年前 , 33F
組務板板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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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0:41, 5年前 , 34F

12/24 14:24, 5年前 , 35F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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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02, 5年前 , 36F
在現行由前任板主所訂的板規中訂立了檢舉格式,其中包含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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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02, 5年前 , 37F
資訊:被檢舉人、所犯板規、文章代碼、違規證據,這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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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02, 5年前 , 38F
方便板主處理違規,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這些資訊都已經備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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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02, 5年前 , 39F
於檢舉中,板主卻堅持用格式不合來拒絕受理,並且又堅持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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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02, 5年前 , 40F
不理也不主動處理違規,這就是程序阻撓、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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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21:46, 6年前 , 41F
自組長推文收到以來已經15日,依照組務規定答辯與證據等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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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21:46, 6年前 , 42F
於20日內提出,所以如果組長對於申訴案件內容有需要更多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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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21:46, 6年前 , 43F
證據與說明請不吝告知。
01/08 21:46, 43F

01/13 09:43, 5年前 , 44F
小組長已經超過十天沒上線了
01/13 09:43, 44F
文章代碼(AID): #1VuM_zpm (HumService)
文章代碼(AID): #1VuM_zpm (Hum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