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次Folklore版遴選版主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看板HumService作者 (免)時間7年前 (2017/06/05 01:3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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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第六條 新增版主 1. 已有板主之看板,由現任板主推薦具擔任板主資格之板友擔任板主。 2. 未有板主之看板,新任板主可由連署或看板投票方式產生。 顯然的Folklore版已有一位在任版主,僅能以第1項選出新任版主,即 「由現任板主推薦具擔任板主資格之板友擔任板主。推薦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並由小組長進行審核。」 且 「該板板友若對新任板主之適任性有異議,可於新任板主上任一個月內,於小組組務板向小組長要求複決投票。」只適用於由第1項選出的版主 如按第2項的 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3) 全站文章發表數 5 篇以上或曾於該板發言。 見該版版主所發布投票文,當中最低要求5篇以上 顯然的該版版主是依照第2項的最低要求徵選版主 ==== 六、新增板主 1. 已有板主之看板,由現任板主推薦具擔任板主資格之板友擔任板主。 推薦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並由小組長進行審核。 推薦之必要流程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a. 該板板友若對新任板主之適任性有異議,可於新任板主上任一個月內, 於小組組務板向小組長要求複決投票。投票方式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若小組組規並無規範,則依下列規則進行複決投票。 (1) 小組長於小組組務板舉辦投票。 (2) 投票選項為 (a) 贊成 (b) 反對 (3) 新任板主所得之贊成票小於反對票,則不得續任板主。 新增此項複決規定。 2. 未有板主之看板,新任板主可由連署或看板投票方式產生。 a. 透過連署新增板主,連署之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對是否通過進行審核。 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1)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2)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3) 全站文章發表數 5 篇以上或曾於該板發言。 補充說明:「曾於該板發言」包含發表文章、推文、噓文及註解。 此為「最低資格限制」,小組長可自行提高門檻。 連署票數最低限制:贊成票 大於 反對票 下修連署資格與通過門檻,但小組長可於小組組規另行訂定門檻。 b. 透過看板投票新增板主,投票之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進行審核。 唯投票之程序需維持得票數高者優先之原則。 新增看板投票新增板主之規定,其流程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530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4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96597791.A.270.html

06/20 10:05, , 1F
涵攝與引用錯誤了
06/20 10:0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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