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yogi第二次申訴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時間9年前 (2016/09/15 12:26), 9年前編輯推噓2(2028)
留言3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一事不二罰之原則,組務肯認,不過這次事件板主方旨在說明板規之變更,   並非直接套用新的罰則加諸於申訴方。 二、前次減免的裁量由板主方訂之,組務觀察。 三、前次事件的水桶期間,係屬板務處置。   如有疑慮,應先去信板主方表達需求,   待溝通無回應或無共識後,再於組務板提出。 四、各人的好壞,組務心裡自有定見,   但組務板上於公僅管涵攝、於私希望爭訟最後能夠圓滿。   絕不是拿來舒發新仇舊恨的工具,   如果有機會跟板主直接溝通就解決的問題,不必直接拿來組務板討論。 五、說明法理宜簡潔,逕自代入不恰當的事件類比,陳述上容易有適得其反的效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51.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73913577.A.313.html

09/18 02:53, , 1F
所以你是沒看到還是沒看到他多浸我一天水桶嗎?公告7天,實
09/18 02:5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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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8天,這你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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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1:20, , 3F
有去信問他,確認是否是系統設定問題嗎?在其他組務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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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類程序—沒跟板主溝通前,是不能隨便上到組務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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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有的話,組務這裡再裁奪,可以私下溝通解決的事,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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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善盡溝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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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19, , 7F
對已經做成公告的判決,就我的認定就是沒有討論空間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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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21, , 8F
就會直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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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24, , 9F
依據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13條與15條,並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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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25, , 10F
申訴需要先私下溝通解決,所以在組務提出申訴本來就是依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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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25, , 11F
規的規定,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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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5:41, , 12F
所以還是希望你針對這一點申訴做出正式的答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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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54, , 13F
仔細看了一下,所以你這篇公告第三點就是和我以上對站規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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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6:55, , 14F
解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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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22:57, , 15F
上訴一審是板主 其實等於球員兼裁判 罰你的人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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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22:57, , 16F
像我之前被刪文 bud就是直接認定你外道 申訴根本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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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22:59, , 17F
這個道理就像你被開單 然後開你單的交警當一審 很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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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22:59, , 18F
交警開你單 怎麼可能一審推翻他自己 那等於承認亂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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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23:24, , 19F
樓上你搞錯情況,現在的狀況像是"警察超收,要退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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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23:24, , 20F
但也許給錯鈔票,五百給到一百,老百姓沒先跟警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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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狀況不對,然後逕自到總局說警察污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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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knuukyo (27.147.51.165), 09/19/2016 23: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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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這樣提起行政訴訟也是他的權力啊。我以前收過一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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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00:07, , 23F
照片明顯不是我的車,我也沒去警局或找議員唧唧歪歪,直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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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00:07, , 24F
法定程序提起訴願也沒人叫我去跟警察先靠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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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00:15, , 25F
但你不是靠北警察污錢啊,你是想法子取回金錢當然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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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00:15, , 26F
你現在的狀況就是還沒搞清楚他是不是有意,然後講了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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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00:16, , 27F
把這個人的錯誤在未經確認的狀況下一直上綱,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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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00:17, , 28F
所以提起行政訴願也要看警察是不是真的有意要亂開罰單嗎?
09/20 00:17, 28F

09/20 00:19, , 29F
所以遵守體制內程序依照站規提起申訴也是在上綱了嗎? XD
09/20 00:19, 29F

09/20 00:19, , 30F
下文已經說明,組務的判準跟你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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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sYBfCJ (Hum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