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yogi申訴回覆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時間9年前 (2016/07/08 12:23), 9年前編輯推噓10(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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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不告不理釋疑] 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跟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這兩者看似講同一件事, 但實務上卻是有可能衝突的。 打個比方, A內容就是明顯不合於板旨, 如果這些A內容引發B批評, B批評的力度超過其他CDE尚合板旨的內容(板主判斷與共識), 這時批評的B文章(例如批評妙X文), 是否納入不當文章的範疇,就有比較大的討論空間。 因為不合乎板旨的A內容,本身發文於該板的疑義就很大, 然而它的判斷理想上最好有『一定的共識』作為前提。 簡白的說, 如果你很不喜歡某個教派的說法, 認為那是附佛外道之類的存在, 你應該用更理性更詳實的方式,把種種疑點陳述出來, 讓其他受眾更接受你的說法,形成共識, 而在共識形成後,不論有無依板規處置,實際上這些文章的影響力也會驟減。 組務個人很不喜歡用『態度』訴諸一切的說法, 因為它的判斷很主觀,而且常常是無力進行論述時,才拿出來用的東西。 不過為了實務效果的考量, 或許可以多注意一件事: 如果用很激動的態度去把很多疑點用很確切的方式批判, 對方卻還是很禮貌的回應時。 搞不清楚狀況的一般受眾, 他們對你發言的反應往往不會合於你們原本的訴求。 至於板務採『告訴乃論』法理為主,『職權主義』為輔, 這裡組務大致是可以接受的。 雖明顯不當的文章板主的確有主動處理的必要, 界限模糊的事件,由當事人或相關人提出檢舉, 這樣的作法並不算太大的問題。 個人對板主方的建議是: 釐清何謂『明顯不當』的教派特質,例如有個人崇拜現象等等, 將其納入板規提醒, 若看某教派十分礙眼,覺得它侵犯到你的某些核心價值觀, 該教派卻尚未出現此類特質時,形式上則應給予尊重。 『告訴乃論』的討論,也可以參考上一個判決文,恕不贅述。 ================================================================== 【Buddha板主違規刪除推文】回覆 按板規10.2, 未經原作者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文章及推文內容,而導致事實真相扭曲。 此處thismy板主修改他人之推文,似有不當之處。 惟板規10.2後有言, (如果要刪除推文,請先來信告知板主,待板主確認過後,再行刪除。) 亦肯認板主有刪除推文的權力。 不論此規定的形塑你們是否認可, 就板規上板主方是很難說其違規的。 故組務判斷,與其說這是違反規定的問題, 可能更接近是價值觀、道德、修養之類的差異。 雖然板主有權利刪推文, 但如果以誠懇理性的態度採專文形式對板規提出建議, 相信thismy板主應該有容人之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36.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67951798.A.C51.html ※ 編輯: nknuukyo (27.147.36.22), 07/08/2016 12: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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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刪除推文的解釋,這樣是否意思是說板主在任何情況中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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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刪除自己文章中的推文呢?你的判決我接受,這條板規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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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意我以為是讓板友可以在板主核可的情況下刪除文章中或有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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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情事的推文,但是這個判例出來以後,是否會賦予板主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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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執行的一般看板討論中有過大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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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的球員兼裁判被認可的話,照板規有很多是板主權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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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例如違規文字的認定,這樣是否板主都可以依照其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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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當事人是自己的時候也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處置,而也被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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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於板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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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告寫清楚 只討論a事件,其他事件勿涉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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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仍無視邓明,一再觸犯板務文章,早就違反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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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告的內容版友可以無視,還怎麼管版? 你還是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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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板不是你家,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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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小組長說不可回公告文,你回了又在那吵可以討論 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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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學會遵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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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篇文章標題不是公告。 還是說只要是板主發表的文章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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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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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是公告 我就不把裡面你寫的東西當作公告的效力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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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當一般板友討論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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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必現在急著去改標題 我都有存檔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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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我的內文就是討論板務,少在那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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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普通板友先在內文寫 不歡迎XX討論,還故意去鬧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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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會容許他刪文 搞那麼多東東是為了什麼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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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虔誠學佛 為一口氣在鬧像個什麼 請平靜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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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板主發板務討論文時 內文視同公告的效力嗎?我沒聽過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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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行政院發言人的話等同行政命令之類的例子呢。我推文也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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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板規的討論不應該被排除,你要覺得這叫鬧那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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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心無法平靜下來的人,看到別人的理性發言也都只會覺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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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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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版友,你也是應該被刪 還要再次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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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不理還不夠丟臉?盡拿一些沒問題的事想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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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你的態度。申訴檢舉本來就是體制內規定的管道,有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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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檢舉就有勝敗訴,你作為一個執法階級的板主是這樣在嘲諷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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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這就是你的高度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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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在看板都規規矩矩照板規在討論 遇到爭議也規規矩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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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提出申訴的鄉民在行使他的權利時,你就是用這樣的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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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在嘲諷它人行使權利。你的確不適任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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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版友覺得我適任就夠了,你慢慢找新東西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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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在上訴啊 我現在單純在管道內發表我對判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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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不是多數板友覺得你適任那也不是重點。你的言行態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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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定義你自己格調的決定因素。比如說川普應該也很多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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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的格調在哪則是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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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VogsnH (Hum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