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ddha 板板主 thismy 之板友意見
※ 引述《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之銘言:
: 依據目前的申訴規定 #1IFSQFIO (HumService) ,請申訴人與板主,
: 於即日起 20 日內 (至 7/24 ) ,於本板陳列所有對己方有利之證據。謝謝。
先表明立場:
對申訴者hvariable批評的那位隨佛法師我也是常在批判他扭曲佛法的
不過如果真的如thismy所說hvariable的言論是引戰,那依板規處理倒也沒什麼能說的
我在這邊想提的是另一件事,也就是執法的標準問題。
撇開兩造對於被刪除推文認知的差異(改邪歸正 or 邪師)的證據已經消滅不說,
我覺得板主執法存在過多的自由心證空間,這會讓未來板上一些批判性的討論動輒得咎。
這一點我在當初的判決公告底下有推文反應 不過板主沒有正面回答,我就藉這個機會再
問一次。
假設真的是像板主說的推文說對方法師是邪師 引戰好了。
那隨便在板上搜尋關鍵字「妙禪」或者「外道」,都可以找到一整串用字遣辭也很激烈
的文章或推文。比如說某篇談妙禪的文章就直指對方是邪教。
如果說板眾看過了這篇文章的內容,而板主也沒有在任何判決中明確地說這樣的言論違
規引戰,在爾後卻又用 邪師=引戰 這樣的理由認定違規,那麼違規言論的明確標準到底
是什麼呢?
其實這樣的現象也不只存在Buddha板,比如說Learn_Buddha板也存在類似現象。
以前曾經有多篇文章被板主刪除,刪除的理由是內容提到了南傳佛教,而與看板主旨漢
傳佛教無關(即便文章中也有提到漢傳佛教)。當然,每個板都可以有自己的規範,這倒
也沒什麼。但是為什麼Learn_Buddha板上很多關於藏傳佛教的文章就活得好好的沒事呢?
這是不是也存在執法的雙重標準或者過大的自由心證空間?
最後再重申一次,每個板要採用怎樣的標準來認定違規我沒意見,但是執法的標準應該
要有一致性,不要昨是今非或者昨非今是,這樣對於想參與討論發言的板友會造成動輒
得咎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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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一點,thismy板主的解釋是Buddha板的板規是類似不告不理。
也就是說在罵妙禪的時候沒有人提出檢舉 所以板主也不主動處理違規言論。
我想請問組務的是,板主執行看板事務如果採取這樣的態度,那麼法的安定性原則當然很
可能被破壞,比如上述的例子。我覺得這的確是迴避法的安定性原則的一個合理的說法。
因為板主不可能逐文逐字閱讀來主動執法,所以採用不告不理。
而後當有人對相似言論提出檢舉才積極執行板規,於是造成標準落差。
這樣的解釋雖然可以接受,
不過還是覺得這樣很奇怪。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應該在標準改變的第一個判例中採用相
對寬容的判決,也就是用警告或壞寶寶貼紙(?)之類的來代替直接就懲罰?
※ 編輯: yogi (77.8.218.128), 07/06/2016 00: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