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申訴檢舉文章之規範 (新版 2010/07/20)
因為板面太亂了,會影響處理的效率,請遵守以下規則。
1. 檢舉與申訴除了提出檢舉或申訴者及板主外,其他板友請勿使用原標題回覆。
這樣我才找得到哪些文章跟申訴和檢舉有關,哪些是無關的。
2. 當事人及板主若非討論與解釋和該次申訴及檢舉相關之事證,
請自行修改文章標題,以符合討論主題。
3. 檢舉及申訴請使用 [檢舉] 及 [申訴] 作為文章標題,以方便查找。
4. 違反第一項規定之回覆,文章一律刪除,發文回覆者禁言一周。
並於公告後直接執行。
自本篇公告後,請各位使用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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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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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78.71
※ 編輯: sitos 來自: 60.248.178.71 (07/20 20:02)
※ 編輯: sitos 來自: 60.248.178.71 (07/20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