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申訴檢舉文章之規範 (新版 2010/07/20)

看板HumService作者 (麥子)時間14年前 (2010/07/20 20:0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板面太亂了,會影響處理的效率,請遵守以下規則。 1. 檢舉與申訴除了提出檢舉或申訴者及板主外,其他板友請勿使用原標題回覆。 這樣我才找得到哪些文章跟申訴和檢舉有關,哪些是無關的。 2. 當事人及板主若非討論與解釋和該次申訴及檢舉相關之事證, 請自行修改文章標題,以符合討論主題。 3. 檢舉及申訴請使用 [檢舉] 及 [申訴] 作為文章標題,以方便查找。 4. 違反第一項規定之回覆,文章一律刪除,發文回覆者禁言一周。 並於公告後直接執行。 自本篇公告後,請各位使用者配合。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78.71 ※ 編輯: sitos 來自: 60.248.178.71 (07/20 20:02) ※ 編輯: sitos 來自: 60.248.178.71 (07/20 20:03)
文章代碼(AID): #1CHP1ZYA (Hum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