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花蓮假釋犯破壞電子腳鐐逃逸 高雄落網

看板Hualien作者 (#KEEP MLB GREAT!)時間4年前 (2020/03/03 22:05), 編輯推噓4(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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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聞來源: 公視新聞網 2. 新聞標題: 花蓮假釋犯破壞電子腳鐐逃逸 高雄落網 3. 新聞內容: 2020年3月3日 林靜梅 陳昌維 溫嘉楷 孟昭權 綜合報導 花蓮有一名歐姓男子因為犯下性侵和搶劫等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確定,兩年多前獲得假釋 ,結果昨天晚間他卻破壞電子腳鐐逃往台北,還持刀搶劫檳榔攤。而這名男子的車輛在高 雄被發現,警方全力追查,男子於今天下午落網。 記者來到歐姓男子家中,他沒帶走的手機響個不停,他的老媽媽說2號晚間八點多睡覺前 ,兒子還坐在客廳,後來卻剪斷電子腳鐐,逃到台北還行搶檳榔攤。歐姓男子母親說:「 做老母的看到兒子犯罪一定會煩惱的。」 53歲歐姓男子,86年開計程車,性侵並搶劫女乘客,被判無期徒刑確定,服刑近20年後獲 假釋,但被認為再犯風險高必須配戴電子腳鐐監控,只是出獄才兩年多他就破壞逃逸。花 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表示:「歐姓男子他在逃亡的時候並沒有攜帶行動電話,沒有 辦法精準的定位。」 歐男交付保護管束期間達10年,事發後花蓮地檢署發布通緝、並通知監獄撤銷假釋,不過 也再度引發電子腳鐐容易破壞、難以有效監控等質疑。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林嚞慧說:「 之前用的是塑膠的材質,在105年精進之後,目前第四代用的是塑鋼的材質,明年度要針 對第五代再加以強化。」 學者指出,在國外配戴電子腳鐐的人犯,會有指定監督人,並有心理諮商輔導等配套,不 像台灣只有監控層次,對於減少再犯的功能有限。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許華孚認 為:「那如果我們一味的從監督的角度,來處理這麼高衝動人格的性犯罪者的話,那當然 這個議題,會發生的比例會比較多一點。」 台灣實施科技監控20年來,上千人戴過電子腳鐐,破壞腳鐐有13件,此次歐姓男子沒帶手 機難以追蹤,但下午三點多,在警方合力追緝下,於高雄燕巢落網,人被押解回市刑大偵 訊,結束近18小時逃亡。 4. 新聞連結: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68965 5. 備註: 在制度未完備前,應該要限縮犯人的人權,降低其他無辜人受害的可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4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alien/M.1583244317.A.4D1.html

03/03 22:43, 4年前 , 1F
無期徒刑還能假釋喔
03/03 22:43, 1F

03/03 22:54, 4年前 , 2F
無期可以 雖然名字叫無期 但服刑超過25年可申請
03/03 22:54, 2F

03/03 22:54, 4年前 , 3F
只不過新聞寫他才服刑20年 這就需要專業人士解答
03/03 22:54, 3F

03/04 00:29, 4年前 , 4F
原po的備註怪怪的,假釋出獄就不是犯人
03/04 00:29, 4F

03/04 01:11, 4年前 , 5F
法律上可能不是吧 但覺得這種假釋者有其危險性
03/04 01:11, 5F

03/04 10:06, 4年前 , 6F
法治國家,法律上若定義不是,就不是。關於人權的
03/04 10:06, 6F

03/04 10:06, 4年前 , 7F
問題並不適合用感覺來做判斷,更生人也是人,他已經
03/04 10:06, 7F

03/04 10:06, 4年前 , 8F
付出代價,出獄後不應該被歧視,可能,我是說可能就
03/04 10:06, 8F

03/04 10:06, 4年前 , 9F
是因為歧視,讓他又走回頭路,因為社會不接納他。
03/04 10:06, 9F

03/04 10:37, 4年前 , 10F
開始了,千錯萬錯就是社會的錯哦
03/04 10:37, 10F

03/04 10:40, 4年前 , 11F
我是說「可能」,我也沒有說他沒有錯,請樓上不要斷
03/04 10:40, 11F

03/04 10:40, 4年前 , 12F
章取義
03/04 10:40, 12F

03/04 12:01, 4年前 , 13F
以前是15年就可以假釋,後來有修法
03/04 12:01, 13F

03/04 13:12, 4年前 , 14F
假釋可能再犯 台灣制度尚未完備前有限度限縮有必要
03/04 13:12, 14F

03/04 13:13, 4年前 , 15F
這不是歧視 而是要保護其他社會大眾 等制度完備再說
03/04 13:13, 15F

03/05 11:07, 4年前 , 16F
犯罪之人的人權本不該同於一般人,贊同需受限縮。
03/05 11:07, 16F

03/05 11:09, 4年前 , 17F
至少在確保大眾安危的完善方案上路前,不該輕易讓
03/05 11:09, 17F

03/05 11:09, 4年前 , 18F
之假釋出獄。
03/05 11:09, 18F

03/05 12:50, 4年前 , 19F
都認為他有高度再犯風險.還讓他假釋.這制度有問題
03/05 12:50, 19F
文章代碼(AID): #1UNcGTJH (Hual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