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拐學生回家算成績 狼師性侵遭判4年

看板Hualien作者 (我是小巴)時間10年前 (2013/10/28 18:03),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新聞出處:http://ppt.cc/Mcmc 【蔣永佑╱台北報導】一名黃姓男子二○○四年擔任花蓮某學校體育老師及該校排球隊教 練時,藉口幫忙計算體育成績,將一名女學生騙回住處性侵,事後還要求女學生不可張揚 ,否則會被其妻控告妨害家庭。最高法院認為黃男犯行為社會道德、法理所不容,嚴重戕 害女學生人格,日前判決他四年二月徒刑定讞。 還要求不可張揚 事發後,黃男(四十三歲)已立刻遭學校解聘,卻在偵審過程中另被查出他不僅性侵該名 女學生,事後數度在女學生同意下發生性關係,還以相同手法與數名排球隊女學生大搞曖 昧及上床,還拍性愛光碟,女學生為他爭風吃醋,球隊分崩離析。 黃男在二○○四年六、七月間某日下午二時許,假借協助計算體育成績為由,將一名十六 歲的高一女學生騙回自己住處。黃男在臥房內先從後方抱住女學生,撫摸其胸部及下體, 接著不顧女學生抵抗,大聲恫嚇女學生不准亂動,進而性侵得逞。 黃男事後要求女學生不可張揚,否則他就無法當老師,女學生還會被其妻控告妨害家庭, 但黃到案卻全盤否認性侵。最高法院認為,黃男身為教師性侵女學生又否認犯行,惡性重 大。 == 干~為人師表 這在很多年就聽說過,怎麼還可以任教這麼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86.135

10/28 20:33, , 2F
這篇是2010的[舊]聞,也處分了,記者重新複製貼上罷
10/28 20:33, 2F

10/28 20:33, , 3F
了,個人認為這只會成受害者三度傷害的行為
10/28 20:33, 3F

10/29 08:06, , 4F
才4年2個月
10/29 08:06, 4F

10/29 12:46, , 5F
我記得這是三年前的欸!
10/29 12:46, 5F

10/29 21:31, , 6F
是因為官司到近日才判決吧!?
10/29 21:31, 6F
文章代碼(AID): #1IRZPtjV (Hual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