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記] 必勝客

看板Hualien作者 (六藝君子&六感預奇)時間15年前 (2008/12/06 11:57), 編輯推噓7(703)
留言1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昨晚跟友人兩人剛好肚子都很餓 加上又有一張"兩人以上同行 一人半價"的優惠卷 於是便往之前想去但一直都沒去的"必勝客"吃晚餐 歡樂吧是屬於吃到飽型式 有一些開胃小菜 生菜沙拉 豆腐泡菜鍋&高麗人蔘雞湯&韓國五色南瓜湯 三種熱湯 韓式蔥燒甜不辣&烤雞塊&拿坡里義大利麵三種熱食及7種比薩 而飲料則有 蜂蜜香柚茶&乳酸飲料 汽水 咖啡 晚餐價位為每人279 +10%服務費 所以是307元 店名:必勝客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588號2樓 電話:03-8337766 營業時間:11:00~23:00 圖文版 http://go2.tw/o5r 剛好照到最後一個被裡面的店長(?)說 "先生 不好意思 我們這裡禁止照相 所以麻煩你不要再照相了 不好意思" 我還以為他會說 "麻煩你把照的都刪掉" Orz 禁止照相還說得過去 但就在我跟友人好不容易 啃了十個烤雞把骨頭留下來想說帶回去給阿呆(狗)吃時 那位疑似店長的人過來說 "我們這裡禁止把骨頭帶回去 公司規定的" 我及友人"冏rz" 多虧我們努力嗑了那麼多烤雞 不過 到底為啥公司要規定這個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10.231

12/06 12:38, , 1F
遇到這種情況 我會說:「叫你們經理出來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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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2:38, , 2F
這是啥奇怪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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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57, , 3F
大概是骨頭要回收包肉再出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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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57, , 4F
為了怕被發現所以禁止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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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4:58, , 5F
怕有人每隻都故意不吃乾淨吧~然後帶一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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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6:25, , 6F
怕舔一舔再帶回去嗎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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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1:35, , 7F
其實那是做披薩或高湯的原料 當然不能給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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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1:18, , 8F
樓上有爆點唷
12/07 01:18, 8F

12/07 17:49, , 9F
這兩點被禁止的動作上個月才幹過...但是都沒被發現XD
12/07 17:49, 9F

12/09 10:15, , 10F
已收精華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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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EVX5q6 (Hual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