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分手3個月憂鬱女控性侵 竹科男獲不起訴

看板Hsinchu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2/14 05:04),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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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13 14:50 新竹1名竹科男與女友分手後3個月,遭前女友指控在摩鐵及她的租屋性侵。不過,被害女 弟弟出庭作證,她有憂鬱症會胡言亂語,且他曾聽聞2人性事,沒聽說姐姐反對,且指述 前後不一,因此檢方認竹科男是無辜的,日前做出不起訴處份。 新竹1名28歲的蔡姓女子指控竹科孫姓工程師,於2018年4月間揪她到新竹火車站旁摩鐵聊 天,沒想到他竟原形畢露,強壓她加以性侵得逞。6月間,孫男再到她的租屋處再以同樣 方法加以性侵,她不堪其辱怒控對方性侵。 孫男遭前女友指控性侵感到莫名其妙,他向檢警表示,曾與蔡女2017年初開始交往半年, 後來她吃太多憂鬱症的藥,會猜測他和前女友復合,他才受不了才要求分手。而他坦承, 2人曾在蔡女的住處嘿咻,但沒跟她去過摩鐵。 而被害女弟弟證稱,他是2017年才從桃園把姐姐接到新竹住,孫男是科技公司同事,他與 姐姐曾是情侶關係,姐姐也曾透露2人性事,不過姐姐說話內容像天方夜譚,姐姐當時也 沒說她被強迫。姐姐有憂鬱症,每次都會胡言亂語,說一些幻想的事,後來姐姐結交新男 友,他們就沒在一起了,後來就退租了。 檢方調查,經調閱摩鐵投宿紀錄並未發現2人投宿紀錄,且若僅有休息是不會登記個人資 料,因此無法佐證被害女證詞。參酌被害人弟弟證詞,姐弟是2017年就退租了,但被害人 指2018年6、7月在該處遭性侵,加上被害人遭被告性侵後,並未立即報警或對外求援,直 到2018年9月才提告,顯然證詞有疑慮,因此基於罪疑惟輕原則,認定被告罪嫌不足,做 出不起訴處份。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213/151667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73.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550091876.A.395.html

02/14 17:45, 5年前 , 1F
什麼劇情?
02/14 17:45, 1F

02/14 22:58, 5年前 , 2F
要好好保護自己
02/14 22:5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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