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推] 阿青師傅已回收
今天中午和同事一起約團購外送便當-阿青師傅
因為有12人要訂購
怕會造成商家採購時的困擾
所以5天前就先打電話向阿青師傅訂購12個今日便當(今天是酥炸雞腿米粉)
昨天阿青師傅也有來電向訂購同事確認訂單細節
原本想說有提前預訂,再加上也有確認
今天中午應該可以吃到美味的便當
結果世事總是出人意料之外
原本預計1210會送到公司
結果一直等到1220都還沒出現
打電話給阿青師傅他回覆我們"已經送出去很久啦""送過去了沒人領"
可是中午1205我同事就在樓下等了
一直都沒有遇到他所謂的外送人員
1240時一位同事有點忍不住(午休只到1300)
打了今天詢問的第三通電話
再次跟他確認地址
他才遲遲送到(他一直以為我們是另外一間公司)
米粉不經放
而且這大冷天送這麼久
所以當阿青師傅送到
同事就口氣不是很好的詢問
"現在便當都冷了
我們午休時間也快結束
請問師傅你沒準時送達便當的補償要怎麼處理?"
阿青師傅聽完馬上提了便當轉頭就走
(有板友反映這段看不清楚,修正部分會上色)
阿青師傅在被退貨又過了5分鐘後才想起來有留訂購電話一樣
回摳給訂購同事說他以為我們是另外一家(所以地址是留假的?)
他沒注意就留地址
然後第一次送過去沒人收他以為是惡作劇所以很生氣就沒打電話確認
他願意第二天補送我們便當
但是口氣很差那位同事他就不願意贈送
不過今天已經有這樣不愉快的經驗同事們也不想收這種補救便當
再加上中間接洽過程阿青師傅的口氣跟態度都不是很好
(聽說補送便當這通就一般語氣)
後續同事去他粉絲團上反映
結果到回應是
"我有道歉,但妳不聽我解釋,如果妳要留言,我無法阻止"
"您斷章取義的功夫真是了得,把我形容的像惡魔,而把妳形容的像天使,謝謝,感謝!"
如果有這種回應的商家
我想就算他的便當好吃到會升天我沒有要訂購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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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推店家 阿青師傅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E9%98%BF%E9%9D%92%E5%B8%AB%E5%82%85/216105575187567?sk=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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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204.11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sinchu/M.1418712114.A.8F1.html
※ 編輯: Ptolemaios (180.176.204.115), 12/16/2014 14: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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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版友應該是阿青師傅
今天你接受了訂單就應該要負起把貨物送到還有跟客人溝通的責任
但是在1250前我同事沒接到您任何的聯絡電話
若像1255的補償電話提到的
"送了兩次都沒有人收,所以以為是惡作劇沒有打算再送"
那打個電話再確認地址應該是店家該做的事吧
你的解釋包含了
1.沒抄到地址,以為我們是另一間就送過去
2.送餐的阿姨沒有帶手機無法聯繫
你的道歉我們有聽到,你也提出了明日的免費便當作為補償的條件
但是在我們認為不是理由的理由,消費者也是有權利選擇不接受
尤其在所謂提出善意我們不接受就是踐踏你的人格跟尊嚴?
拒絕您的善意而且選擇把事情說出來會被酸是"尊貴級客戶?"
那我也要感謝您幫我上了一課
生意業務沒處理好只要道歉就好了 客人反正會全盤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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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沒寫得很清楚,下列出時間軸
1205 同事到一樓等便當
1210 阿青師傅昨日告知會送達時間
1220 同事打第一通電話,阿青師傅回"已經送過去被退,會再送一次"
1230 我打電話聯繫,阿青師傅回"已經送很久了,會追現在在哪邊"
1240 第三通電話,同事爆氣 阿青師傅回"送兩次都被退以為是惡作劇" 才和同事確認
地址
1250 阿青師傅把便當送到公司,但同事詢問賠償方式. 阿青師傅直接轉身走人
1255 阿青師傅"第一次"電話聯繫訂餐同事,告知因為沒有記地址所以送錯兩次地點
提出"明日免費便當,但排除兇他的同事"的補償方式,全體同事拒絕.
1300後 跟同事看到粉絲團上阿青師傅回覆,到新竹板上PO文
※ 編輯: Ptolemaios (180.176.204.115), 12/16/2014 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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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餐同事是用手機確認,我跟另外一位爆氣的同事是用公司電話
但聯繫時他都有明確說出"辦公室在3樓,訂12個便當"
理論上來說阿青師傅是知道哪一張訂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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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因為我描述不清導致G版友覺得我是收了人家賠償還上來告狀
以及前面推文PH值頗低導致我認為您是阿青師傅的部分道歉
但就像柯南名句"真相只有一個"
歡迎您將這篇文章轉貼到阿青師傅那邊粉絲團
有所誤差的頂多只有各通電話時間可能有1~3分鐘左右的差異
如果覺得自己轉頭就走的態度是正確的
導致被退,55分左右才打電話道歉並告知賠償
還有遲送理由是
"以為是別間所以沒有記地址"
"被退以為是惡作劇所以沒有打電話確認"
"因為送貨的阿婆沒有手機所以沒有聯繫"
以上讓人無法接受的說詞
以辦公室同事跟我個人全部都無法接受
而且便當被退回店裡
至少以我自己以前曾待過餐飲業的經驗來說
打電話給顧客確認應該是標準SOP吧?
一通電話都沒有是否有點誇張?
這樣子客人生氣並且不願意接受賠償
到粉絲團上留言
這樣需要被酸所謂的天使惡魔說?
雖然現在這樣說有點事後諸葛
但在第一次送錯餐的時候打電話確認
我們這群訂餐的同事是可以接受
不願意接受阿青師傅"排除兇他同事"的免費便當當補償
到公開的討論平台上提出不愉快的交易過程
也願意接受版友們兩邊確認狀況
這樣應該是OK的吧?
如果阿青師傅覺得我提出的時間軸跟事發經過有爭議點
我也不介意跟他核對說法
感謝G版友幫忙轉文到阿青師傅粉絲團上讓大家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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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tolemaios (180.176.204.115), 12/18/2014 10:16:47
※ 編輯: Ptolemaios (180.176.204.115), 12/18/2014 10:17:42
※ 編輯: Ptolemaios (180.176.204.115), 12/18/2014 10:18:37
※ 編輯: Ptolemaios (180.176.204.115), 12/18/2014 1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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