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99年豆素製品抽驗結果2成4不符規定-2010年11月8日
原文 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36&mid=442&itemid=26691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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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北市衛生局今年1月間抽驗疑似未登記工廠「明原豆腐店」(信義區和平東路
3段391巷51號1樓)製售之「豆腐」產品,檢出防腐劑苯甲酸0.32 g/kg (標準:
不得添加),經處分3萬元在案,該局並輔導業者「豆腐製品未准許直接使用防腐劑」,
同時列入本次專案列管抽驗對象,惟仍遭業者以未得到輔導為由拒絕抽驗,針對此
違規廠商,衛生局除依法公告外,並函送市府產業發展局辦理未登記工廠聯合稽查。
明原豆腐店拒絕抽驗事證明確,衛生局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 35條規定,處新臺幣
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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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豆腐很便宜,附近鄰居應該是從小吃到大,店家能改善不要再發生這種事。
- Delphi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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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8:3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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