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曾柏瑜:衝出巷口的決心(郝明義、 陳季
新頭殼
曾柏瑜:衝出巷口的決心(郝明義、 陳季芳)
新頭殼newtalk 文/郝明義、 陳季芳
發布 2015.12.23 | 11:54 AM | 更新 2015.12.24 | 04:39 PM
我的年齡和經驗,讓我看清世代正義、分配正義的問題。
郝明義看到的這個人
曾柏瑜是2016年所有立委參選人裡最年輕的一位。今年只有23歲。
和她見面的那天早上,下雨。她走進綠黨在台北辦事處,穿著雨衣的樣子,就和路上任何一
位大學生的樣子沒什麼差別。當然,當她開始談話之後,就都不一樣了。
我寫《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裡面有一章是<被遮蓋希望的年輕人>, 緊接在<沒有
下一棒的經濟>之後。我談的,是年輕人在今天我們政府經濟發展思維裡的困境,以及因為
沒有年輕人參與,我們經濟沒有新發展的困境。
但那一章主要談的是出了社會的年輕人。那天和曾柏瑜訪問的過程,則讓我第一次看到年齡
層更往下的年輕人的困境,他們從還沒出社會,還在大學時期就背起的沉重負擔:學貸。
也正因為如此。我又特別為她是怎麼開始參與公民行動,以及走上參選立委的路,感到印象
深刻。
曾柏瑜家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國小的時候,曾柏瑜父親收到平反的賠償金,雖然一人只有
幾千元,但父親卻對政治產生狂熱。也可能因為父親的影響,曾柏瑜在高中就對社會學感興
趣,上人文科學營隊,想做社會改革。然後大學就讀政大社會系。
也因為家庭因素,曾柏瑜很早就開始工讀。2013年,她讀大三,平時接學校很多助理的
case study,當補習班的小老師,還兼打一些其他的工。
那年7月18日下午,曾柏瑜在一間咖啡廳裡打工。就在清理桌子的當兒,她不經意地看到了
電視上播出的大埔事件的新聞。
「我受到很大的震動。」曾柏瑜說,「我突然警覺到打工是為了維持生活,可以做想做的事
,而不是一直打工,反而做不了自己想做的事。」
她知道自己不能只是讀社會系卻不投入社會運動 。經過兩個月的摸索和思考,加入了黑島
青。
次年,318 學運爆發,她讀大四,就休學。全程參與,她負責的事都和人有關,像糾察站籌
備和街頭審議式民主組長。後來退場晚會,也是她和蔡中岳一起主持的。
「結束後,有一兩個月我的情緒很低落。」曾柏瑜講話的時候,已經是在講別人事情的語氣
了,「我覺得背負了大家的希望,卻又沒達成任何事情,而 318 ,不可能再來一次。」
曾柏瑜說,她在那段低潮一直在思考幾個問題:是否社會運動並沒法造成社會改革?為什麼
更多人進來參與社會運動的時候,卻會把力量分散?還是她自己不適合?
「然後我想通了,」她說,
「社會運動和政治改革必須兩輪前進。否則,社會改革就會很慢,很小。」
這樣,2014 年 7、8 月曾柏瑜當了綠黨青年部的召集人,進行輔選。也招募志工。
我問她為什麼選擇綠黨。
「 重視人的政治才是值得嚮往的 」曾柏瑜說,「綠黨比較老,沒有年輕人,但綠黨也
比較溫暖。政治需要改革,而綠黨可以寄望。」
後來,在我訪問過的幾天後,柏瑜的競選服務處開幕。
我去新店,中興路一段288巷1號,和中正路的交口。
曾柏瑜的對手是國民黨的羅明才。當了16年立委的羅明才,經費充足,買一個月廣告看板的
錢,就等於曾柏瑜全部經費。曾柏瑜服務處巷口的路對面,就掛著羅明才大大的廣告看板。
我跟曾柏瑜說:她選的這個位置很有意義。看起來,他們是侷促在一個巷子裡。但是如果他
們真正衝出去,一步之外就是中興路和中正路的交通要衝。
很像今天被壓抑的年輕人,如果他們繼續安於被壓抑,就一直被壓在巷子裡,但是如果決心
衝出去,就可以扭轉情勢。
所以這是一場小旗子對大看板的選戰 ,也是年輕世代要衝出巷子口的選戰。
曾柏瑜自己說的話
我當選,進立法院的話,希望發生的改革主軸和分配正義、世代正義有關,其中包括社會福
利、長照、居住。當然,這樣也就一定會涉及稅制改革。在稅制改革上,以我的個性,和我
相信的,都不怕打到太多有資源的人而影響政治生涯。
因為我是最年輕的參選人,以我的年齡和經驗, 特別看到年輕人的經濟壓力和貧富不均有
關 。
許多年輕人,讀大學要背的學貸是很重的。一學期公立大學3到4萬元,私立大學4到8萬元的
也有。4年下來大約要揹50到100萬元不等的學貸。
你讀書的時候打工,現在每小時120元。畢業出來找得到工作的話,每個月薪水 25,000元。
這樣要什麼時候才還得完學貸?
所以今天年輕人綜合起來的問題是:
低薪
還學貸
供養父母
養小孩就更不用想
至於什麼時候才能存錢?當然就更不必想了。
我們父母的那一代,在我們這個年齡的時候,其實已經完成了很多的夢想,例如很多現在四
、五十歲的人,在他們二十四、五歲時,其實已經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結婚了,甚至很快可
以存到房子的頭期款,也有可能創立一間小公司。
簡言之,對她們來說,在二十多歲時成家立業是一件很普通、正常的事情,但是對現在的年
輕人來說,不要說成家立業了,以現在的薪水來說,要存錢都是一件困難的事了。
我參選的選區是新店。
這個區有五個區,101個里。沒有一個里長是民進黨籍。這裡有中央新村、調查局、空軍宿
舍,也可以說是一個和318 完全沒有關聯的選區。1129的選舉,游錫堃在新北市也是只輸新
店、中和。
而我的對手是國民黨的羅明才,他在這裡已經當了十六年的立委了。
我之所以選新店來參選,有幾個原因。
我外婆因為美河市的徵收而搬走,所以有淵源。我讀大學的時候,因為政大和新店很近,以
前做社會調查,在坪林和深坑都工作過,所以可以把我在政大的資源和經驗都延伸到新店。
和羅明才對打這場選戰,當然很辛苦。我們最不利的,就是彼此資源的不對等太大。羅明才
可以一口氣買20面大看板。幾百萬,相當於我們全部經費。
羅明才也開里長聯誼會,開各種支票:修路燈、修水溝、UBike,等等。
我完全沒有這些資源。所以就是提前跑,提前努力。到十月的時候,我每一個里長都打過電
話。見過面的也有一半。其中明顯願意支持的有三到四個,可以相對友善介紹活動的有三十
到四十個。
而羅明才可以輕易開的那些支票,我都沒法保證。我想破解選民對立委那些修水溝、修路燈
的「服務」的迷思。而我也明白這種迷思會出現的根由是什麼:大家對政治已經失望,不相
信「理想」,所以只相信實質的回報,雖然那些回報都很瑣碎。
我也看到機會點。
首先,大家對國民黨太失望了。去年國民黨的市議員票少了兩萬票(但沒到民進黨那裡)。
第二,新店由農業而工業而衛星都市,外來人口多,住宅社區,不容易被綁樁。
第三,20到40歲的選民人口,佔40%。
所以我想告訴大家的, 就是我可以為他們提供不同於過去的服務 。我想把我的社會學所
學和所長,在新店實踐。
以今年八月蘇迪勒颱風造成烏來嚴重災情,我們參與搶救烏來,當時我們透過網路號召了大
約一百人次的志工,進入烏來山上的原住民部落忠治部落,幫忙清理沖入民宅的泥沙。
也從這些出發點,我的競選政見裡最重要的是: 大台北行政區重劃 ,大新店溪流域併入
台北市。
其實大台北生活圈可以說非常的緊密,而現階段如同甜甜圈一般、由新北市供養台北市的行
政圈劃分,對新北市來說不但不公平,對於管理和規劃也會產生不便。
舉新店為例子來說,這裡的通勤人口高達40%,但是因為行政區的劃分,這裡許多聯外道路
塞車問題嚴重,而大眾交通運輸,例如公車和捷運,卻欠缺整體的規劃。
另外,台北市的水源百分之百來自大新店溪流域,可是保護和治理的責任卻落在新北市居民
頭上,不但大新店溪流域的居民不公平,也讓自來水資源欠缺整體的管理和規劃。
但我也知道這不容易改變,所以,只要大家願意聽聽, 接受一些理念也就是很大的一步
。
我也很享受做這種溝通。因為我一直就相信:民主本身就有很大的溝通成本。
318學運,有些決策被批評不夠透明,坐在外頭二十四天的人,一直不知未來是什麼。包括
最後的撤離,很多人覺得沒有參與討論。
所以,不論是參與318,還是參加這次選舉,我都不奢望直接民主,但是我相信應該多花時
間與心力來溝通。我們追求民主的運動,反對的就是不民主,因此本來就該承擔這種溝通成
本。
我還有一個特長,是很會開會。世代差異使得年輕人在老師面前不敢開口。但我善於分析重
點,也不怕吵架。 我相信這個特點尤其有助於我進了立法院之後的發揮 。
現在,選戰打到只差選舉一個月。也看到當了十六年立委的羅明才緊張起來。根據這裡的當
地記者透露,以前他在11月才會開始選舉活動,例如買看板、會面里長。而這次他九月就掛
上看板,對於選情相對來說是比較緊張的。
最後關頭,還是需要大家更支持我。我拍了很多影片,在Youtube及FB上都有,可以幫大家
更了解我。
政治人物太多也都是曾經有理想,但又墮落。所以有些人對年輕人也有疑慮。
我希望大家相信我、支持我的,是我確實走過一段摸索、實踐的路。
我也很感謝像是黃武雄、姚立明、史英、陳來紅、簡錫堦、夏聖禮、賴中強、魏千峰等前輩
、長者,願意支持我,加入我的顧問團,把我介紹給更多的人。
我不會讓他們失望的。
陳季芳的側記
前幾天才看了《五花鹽》,嘆為觀止,今天就碰到了《五花鹽》的編輯曾柏瑜。她23歲,投
入了今年立委選戰,選區很艱困,對手是財力、人脈雙雄的羅明才。
兩年前的7月18日,她在咖啡店打工,電視上播出了拆大埔的畫面,她想,念的是社會學,
社會不公動亂,自己卻困在生活裡,念書有什麼用?於是,她辭職了,投入了社會運動。
318,她奮力投入,退場後,她又想到一個問題,「社會運動真的有助於社會改革嗎?」所
以,她投入了選舉。
曾柏瑜對貧富差距,對弱勢青年,有超乎常人敏感,講到激動處,雙拳緊握。
(本文經作者同意轉載)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12-23/6829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62.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Tien/M.1451145842.A.3CF.html
推
12/27 00:12, , 1F
12/27 00:12, 1F
→
12/27 01:13, , 2F
12/27 01:13, 2F
→
12/27 01:26, , 3F
12/27 01:26, 3F
→
12/27 01:30, , 4F
12/27 01:30, 4F
→
12/27 01:48, , 5F
12/27 01:48, 5F
推
12/27 03:18, , 6F
12/27 03:18, 6F
→
12/27 08:33, , 7F
12/27 08:33, 7F
→
12/27 08:33, , 8F
12/27 08:33, 8F
推
12/27 08:36, , 9F
12/27 08:36, 9F
→
12/27 08:36, , 10F
12/27 08:36, 10F
→
12/27 08:36, , 11F
12/27 08:36, 11F
推
12/27 08:45, , 12F
12/27 08:45, 12F
→
12/27 08:46, , 13F
12/27 08:46, 13F
→
12/27 08:48, , 14F
12/27 08:48, 14F
推
12/27 08:51, , 15F
12/27 08:51, 15F
→
12/27 08:52, , 16F
12/27 08:52, 16F
→
12/27 08:53, , 17F
12/27 08:53, 17F
→
12/27 08:53, , 18F
12/27 08:53, 18F
推
12/27 09:39, , 19F
12/27 09:39, 19F
推
12/27 12:12, , 20F
12/27 12:12, 20F
→
12/27 12:13, , 21F
12/27 12:13, 21F
推
12/27 12:32, , 22F
12/27 12:32, 22F
→
12/27 14:44, , 23F
12/27 14:44, 23F
推
12/27 16:12, , 24F
12/27 16:12, 24F
→
12/27 16:12, , 25F
12/27 16:12, 25F
→
12/27 18:58, , 26F
12/27 18:58, 26F
→
12/27 18:58, , 27F
12/27 18:58, 27F
→
12/27 18:59, , 28F
12/27 18:59, 28F
推
12/27 22:55, , 29F
12/27 22:55, 29F
→
12/27 22:56, , 30F
12/27 22:56, 30F
推
12/28 10:35, , 31F
12/28 10:35, 31F
→
12/28 11:15, , 32F
12/28 11:15, 32F
推
12/28 11:35, , 33F
12/28 11:35, 33F
→
12/28 11:35, , 34F
12/28 11:35, 34F
→
12/28 11:35, , 35F
12/28 11:35, 35F
→
12/28 11:42, , 36F
12/28 11:42, 36F
推
12/28 12:20, , 37F
12/28 12:20, 37F
→
12/28 12:23, , 38F
12/28 12:23, 38F
推
12/29 03:20, , 39F
12/29 03:20, 3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