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警援交國一女 2審判刑3年

看板HsinTien作者 (FK)時間13年前 (2011/06/25 09:31),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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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2/112011062400143.html 員警上網抓援交案件屢見不鮮,卻有不肖員警直接當「男主角」!廿四歲、原新北市新店 分局員警許銘峻,透過奇摩即時通認識台中市國一少女,借對方一千五百元後,帶至汽車 旅館發生性關係。台中高分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三年徒刑。此案還可以上訴。  許銘峻在九十八年十一月間,經友人透過奇摩即時通認識剛就讀國一的女學生「小 雯」(化名),平時以電話、即時通聯繫,兩人第一次電話聊天時,小雯即告知她才十三 歲。  去年三月,小雯打電話向許銘峻借錢繳手機電話費,兩人還相約在少女就讀國中前 見面。許銘峻交付一千五百元後,就邀約小雯搭乘計程車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直到少 女與人發生性關係的消息,在同學之間傳開,校方得知後報警處理而查獲。  許銘峻在測謊時,對有無與少女發生性行為部分都呈現說謊反應,但還是矢口否認 ,辯稱兩人只有共浴、沒有性交行為。  但醫院檢驗報告發現,少女確實因第一次性行為,出現處女膜裂傷,法官因而認定 許銘峻性侵犯行明確。  一審判處許銘峻三年六月徒刑,後因其與被害少女達成民事和解,已賠償一百廿萬 元,台中高分院改判三年徒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55.43

06/25 11:50, , 1F
台中高分院.... 已經向新店伸出魔爪
06/25 11:50, 1F

06/25 13:05, , 2F
天龍人:台北市以外都算中南部 所以新店的上訴繫屬
06/25 13:05, 2F

06/25 13:05, , 3F
於台中高分院
06/25 13:05, 3F

06/25 17:32, , 4F
是戶籍地吧
06/25 17:32, 4F

06/25 18:05, , 5F
相約在少女就讀國中前見面-->是犯罪行為地(台中)
06/25 18:05, 5F

06/27 08:51, , 6F
為什麼嫖雛妓比酒駕撞死人判的重??
06/27 08:51, 6F

06/27 14:43, , 7F
因為立委只知道朝野攻堅拼選舉 不知道好好修修法律
06/27 14:43, 7F

06/28 17:20, , 8F
謝謝四樓解惑!!
06/28 17:20,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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