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沒有捷運新莊站,機停車格塗銷的八卦?

看板HsinChuang作者 (游泳環島!!)時間10年前 (2014/05/15 00:52), 10年前編輯推噓9(9014)
留言23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沒有中華路一段6號對面,人行道停車格塗銷的八卦? 關於中華路一段捷運新莊站旁機車停車格,畫面如下google map街景 http://ppt.cc/Lxp9 人行道有兩排停車格,因為上班經常在這邊停車搭捷運 103年4月14日停在靠牆那側的停車格,晚上下班發現被拖吊, 那天超多人被拖,當晚馬上回家拿相機來拍現場蒐集證據 因為我覺得那個地方停車線模糊但還是可見,認為只是磨損 問了拖吊場交通警察,交警表示:那個停車格已經塗銷, 而且有設立「人行道禁止停車(機車停放區除外)」告示牌片 估狗大神的街景最新只到2013年05月 看不到九月的(可惜!!!) 現在塗銷時間點到底是哪時候,現在是個謎,不知道有什麼辦法可以查到? 或是有鄉民有看過塗銷的印象?還是我的舉證跟陳述方向不夠好?請指教 交警跟我說那個停車格前陣子才塗銷,而且那個告示牌前幾天才新設立而已 但我回應問題不在,「人行道禁止停車(機車停放區除外)」 停車格以外不能停大家都知道 問題重點在於,那個停車格的線,說塗銷,但又塗銷不完全 交警說:塗銷不完整那是交通局的事,我們只負責執行拖吊開罰 隔壁排確定可停車的停車格,磨損的程度跟被拖吊的那區差不多, 認為有模糊地帶,於是我提出申訴 申訴提供資料照片如下 http://ppt.cc/lbvt 第一頁:是我上網找到關於塗銷停車格的公告及作法 第二頁:拖到現場當天晚上(上圖)及隔天早上(下圖) (還是可以看見半條停車線) 第三頁:同一區靠馬路邊的停車格磨損的情形(合法停車格) 第四頁:拖吊的停車格線依稀可見,若說是塗銷根本塗銷不完整,跟自然磨損程度相像 第五頁:就在同一條路50公尺處,就有其他機車停車格被塗銷的樣子 結果隔了半個月之後新莊分局交通裁決所回函: http://ppt.cc/CQKg 我當時申訴寫停車格模糊導致無法判斷停車格"塗銷"還是"磨損" 而且停車格塗銷沒有公告及宣導期 怎麼變成我說「停車格明顯及無禁止臨停告示」 http://ppt.cc/nx6d 重點! 交通局函示略以:本案自102年9月9日至102年9月18日為宣導期, 並以夾單方式加強宣導該處所禁止臨時停車, 另設置「人行道禁停(停車格除外)告示牌」 回覆照片: http://ppt.cc/0~K7 一直跳針強調這塊牌子,而不是停車線 http://ppt.cc/GZBV 他也有拍現場拖吊完的圖,他拍的角度這麼遠這麼斜,雖線看得更不清楚,但還是有 問題來了,可以確定的是交通局跟拖吊場交警其中一個說謊... 交警說塗銷是前幾天的事,他有看到交通局來把停車線磨掉,而且牌子幾天前才新設立 交通局說塗銷跟設立牌子,是102年9月的事...... 整件事情,從拖吊場對談中,交警一直強調那邊有明確設立,停車格以外的不能停 我停車格不能停大家都知道,問題在停車格線還是看的到,這部分有模糊地帶, 他一直跳針跟我講,人行道停車格以外就是不能停,這個停車格已經磨掉了, 沒弄乾淨那是交通局的事情,我說那他至少可以提出建議,不是讓這種事情一直發生, 他一直推說交通局的權責,我們沒辦法干涉。 結果交通裁決所的回覆,扭曲我的陳述理由, 也一直跳針繞回人行道禁止停車(停車格除外)這點 且兩方針對塗銷時間點敘述有出入,被公家機關用謊言騙真的很不服 如果這地方明確沒有停車格,我停在違法地方我真的沒話說,自己亂停乖乖繳錢 但這地方又不是第一次停,然後停車線又很像是磨損般若隱若現,弄得很曖昧不明 然後再來開罰民眾,我覺得真的很不合理,已經不是為了八百塊的事情而以 為什麼好像沒有撤罰的空間?難道要公家機關承認疏失這麼難? 補上幾張現場照片: http://ppt.cc/FDSW 與塗銷停車格爭議無關的告示牌 http://ppt.cc/5Csz 靠馬路那排的停車線 http://ppt.cc/5Csz 靠馬路那排的停車線 P.S. 當天晚上跟交警反應,應該要有公告跟宣導期,而且是貼在牆上, 不是在很遠的路邊立告示牌,寫停車格以外不能停大家都知道的廢話 隔天,牆上馬上就有一張公告紙了,竟然採那我的意見了 在我申訴後幾天,那個圖銷的停車格出現,行人圖案......交通局這樣算不算心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23.1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sinChuang/M.1400086333.A.9A5.html ※ 編輯: alexliu0322 (117.19.123.13), 05/15/2014 01:01:50 ※ 編輯: alexliu0322 (117.19.123.13), 05/15/2014 01:03:23

05/15 01:38, , 1F
那位置不是原本就能停嗎???現在不能了?
05/15 01:38, 1F

05/15 07:57, , 2F
新莊線真可憐 跟蘆洲共線就算了 連停車位都超少的
05/15 07:57, 2F

05/15 07:57, , 3F
所以除非跟朋友約達捷運出去 不然我還是機車為主
05/15 07:57, 3F

05/15 08:09, , 4F
頭前莊站比較有位置停而已
05/15 08:09, 4F

05/15 08:40, , 5F
大概塗掉一陣子了 自從郵局ATM拆掉後 位置少很多
05/15 08:40, 5F

05/15 08:42, , 6F
太晚要停 都只能看運氣 不然就要停到電信局、公園那
05/15 08:42, 6F

05/15 09:51, , 7F
衙門都是這樣... 申訴多半罪加一等
05/15 09:51, 7F

05/15 10:22, , 8F
中華路黃昏市場一堆汽車違停不抓
05/15 10:22, 8F

05/15 10:22, , 9F
抓這種 真的是.........
05/15 10:22, 9F

05/15 10:23, , 10F
正確做法應該是一開始過度先貼紙條在機車上 並拍照
05/15 10:23, 10F

05/15 10:23, , 11F
等宣導期過後 再開單 要賴就調資料看哪幾台有貼過
05/15 10:23, 11F

05/15 12:37, , 12F
資料備齊找民代聊聊吧
05/15 12:37, 12F

05/15 12:39, , 13F
去年10月就塗銷了 過渡期的時候也有宣導
05/15 12:39, 13F

05/15 12:42, , 14F
塗銷的宣導都有知會過新莊分局交大
05/15 12:42, 14F

05/15 14:20, , 15F
問題不在何時禁止停車,在於停車格線殘留誤導人民違
05/15 14:20, 15F

05/15 14:20, , 16F
05/15 14:20, 16F

05/15 14:30, , 17F
按行訴法第237條之3,原po可在裁決書送達30日內向地
05/15 14:30, 17F

05/15 14:30, , 18F
方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05/15 14:30, 18F

05/15 14:32, , 19F
不服的理由可以參考行程法第5條:行政行為之內容應
05/15 14:32, 19F

05/15 14:32, , 20F
明確。
05/15 14:32, 20F

05/15 14:49, , 21F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7條
05/15 14:49, 21F

05/15 14:53, , 22F
裁決書很明顯只注意對原po不利卻忽略有利的情事,也
05/15 14:53, 22F

05/15 14:53, , 23F
違反了行程法第9條規定
05/15 14:53, 23F
文章代碼(AID): #1JSvyzcb (HsinC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