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刷卡全額付費 但想退費的問題 這樣情形合理嗎?

看板Hong_Kong作者 (南)時間14年前 (2010/02/03 00:06), 編輯推噓6(608)
留言1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本來打算去香港4天3夜 確臨時因為家人生體狀況的關係 要取消 但是他說20000的團費 大約要扣13000~14000左右 印象中 不是只30%左右而已嗎? 離出團日還有15天以上 但是重點來了 當初付款 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這樣有機會更他凹嗎? 當然不會去跟他說全額 但是正常來說 扣這麼多 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65.234

02/03 00:30, , 1F
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但你有付款?
02/03 00:30, 1F

02/03 00:46, , 2F
口頭上的契約也是契約的一種喲....
02/03 00:46, 2F

02/03 00:50, , 3F
基本上在付款的時候 表示契約是成立的 因為你同意才會購買
02/03 00:50, 3F

02/03 00:51, , 4F
當然還是有討論的空間
02/03 00:51, 4F

02/03 00:53, , 5F
另外 如果必要費用已產生 這是一定拿不回來的
02/03 00:53, 5F

02/03 01:20, , 6F
消保會問問看吧
02/03 01:20, 6F

02/03 01:21, , 7F
我記得可以轉讓給別人使用 不用扣錢
02/03 01:21, 7F

02/03 07:12, , 8F
要先扣除機票還有港簽其餘的才是旅費的不份喔
02/03 07:12, 8F

02/03 18:13, , 9F
付款時不簽契約..好傻QQ;另外是要
02/03 18:13, 9F

02/03 18:14, , 10F
找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不是消保會。
02/03 18:14, 10F

02/03 18:19, , 11F
另外5樓說的是民法第八節之ㄧ旅遊的第514-4條寫的:旅遊開始
02/03 18:19, 11F

02/03 18:19, , 12F
前,旅客得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旅遊營業人非有正當理由
02/03 18:19, 12F

02/03 18:20, , 13F
,不得拒絕。第三人依前項規定為旅客時,如因而增加費用,
02/03 18:20, 13F

02/03 18:21, , 14F
,旅遊營業人得請求其給付。如減少費用,旅客不得請求退還
02/03 18:21, 14F
[部份違規或廣告推文已被系統自動刪除]
文章代碼(AID): #1BQ4rsBp (Hong_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