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檢舉拒絕在公共場所試教案件說明

看板HomeTeach作者 (KDD)時間11年前 (2014/11/14 08:30), 11年前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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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數名板友站內信向小弟投訴 疑似有案主以徵求家教為由 針對女性老師 拒絕到公共場所面試一案 板務說明如下: 1. 該案調查部份礙於已超過板主能力範圍 故無實際證據可供佐證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 無法對該案有任何禁言或更重處罰 2. 建議類似情形 請老師們堅持到公共場所試教(教授) 必要時可以邀請同伴陪同 請注意人身安全最重要 3. 為保障面試老師的安全 日後有類似投訴案例 (案主拒絕異性老師在公共場所面試或試教) 板主將視情況依 <<ptt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發佈公告解釋原因後 拒絕該案主在本板刊登相關案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04.6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415925008.A.B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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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DDKDD (220.143.104.67), 11/14/2014 08: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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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某些成年男家長,學生 指定女老師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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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面在想什麼 誰不知 還檢舉 蠻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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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教也非家教老師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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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不少 試教了好幾個月還在試教 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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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v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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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PKqGi3 (HomeTe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