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獵2天 滿車飛鼠山羌
更新日期:2009/05/02 04: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02/78/1islz.html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桃園縣4名原住民結夥上山打飛鼠,2天打了17隻,順便獵得1隻
山羌,由於所持的3支土造獵槍沒申請,又屬非法打獵,警方在檢查哨「守株待兔」,昨
天將4人連同滿車獵物一網打盡。
北縣新店警分局偵查隊指出,山羌是農委會公告的二級保育類動物,4人涉嫌觸犯槍砲彈
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訊後移送北檢,18隻動物屍身由動植物檢疫局銷毀。
警方獲報指烏來福山山區有不明人士持槍獵殺野生動物,山區槍聲大作,警方在各聯外道
路設點埋伏,昨晨6時許,在烏福檢查哨攔獲林倉雄(43歲)、李以瑟(45歲)、劉建忠
(61歲)、林俊雄(36歲),都是住在桃園的泰雅、阿美族原住民。
其中,李以瑟曾因持有非法獵槍被捕,警方在4人共乘的汽車內,查獲3把土製獵槍和一包
鋼珠彈,槍枝分屬林倉雄、李以瑟、劉建忠所有,槍枝底火是以坊間的釘槍底火改裝,裝
填大鋼珠攻擊30公尺內人類或小動物,殺傷力綽綽有餘,且都加裝紅外線瞄準器,夜獵也
不是問題。
警方並查獲17隻飛鼠、1隻山羌,半數已初步經火烤除毛,4嫌供稱上月28日入山打獵,獵
物是要帶回部落自用,否認要販售牟利。警方指出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重可罰100萬元,籲
勿非法狩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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