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所以不副署到底行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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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你有200個不同的角度可以切入,你偏偏挑憲訴法?. 為什麼行政院最後要副署憲訴法後釋憲?. 因為他媽的,憲訴法影響的是憲法法庭,退200步也是司法院的事,關行政院屁事. 會影響到憲法法庭的法律,當然是丟給憲法法庭裁決啊,難道要行政院判斷?. 再來最實際的是,憲法法庭是行政權限制器,從以前講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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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抄法國制度然後又往總統制靠. 法國是總統 總理 國會. 三者之間都有對抗對方的絕招. 總統有總理提名權和可以直接解散國會. 總理獨攬除外交國防以外的大權 且如果不爽國會的法律 可以搞無限拖延戰術. 甚至在推動法條時可以使用憲法49.3條 逼國會2選1 通過或提出不信任. 國會則是有同意總理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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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行政院真的有不副署權的話. 我只想問:那為什麼當初藍白修憲法訴訟法時不拿出來用呢?. 藍白修的憲法訴訟法的違憲性,比現在不副署的那些法律明顯太多了吧,而且是會癱瘓憲法庭進而改變整個政治制度的法律,也是現在紛爭的來源。. 當時不是沒有考慮過不副署,但最終行政院還是附署並聲請釋憲了。如果不是因為不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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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說就是97修憲後變成的畸形制度. 阿輝伯那次修憲直接搞臭憲政體制. 政體主要的問題. 1. 總統權力變大 變成行政院長上司. 院長去國會被質詢 總統呢?罷免跟彈劾的門檻過高 你根本沒辦法制衡他 馬囧9.2%都能趴趴走了你說呢. 2. 倒閣沒意義. 原先設計不信任案就是主權在民的概念. 倒閣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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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一、憲法37條的副署權,我看八卦版很多人,說這個是行政院長用來制衡總統的手段,. 所以不能用來對抗立法院;但他們話只說一半,副署權明明是內閣制下的產物,但臺灣. 目前根本不是內閣制,這點他們不敢說。. 在內閣制下,元首是虛位的,沒有實質上的權力,也不用對政策負責,所以才需要內閣. 首長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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