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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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yo》之銘言. 最後一句我還以為是你自介呢. 法案不講清楚馬上來帶仇恨給民進黨智障支持者. 不過他們要是有腦去釐清真相. 就不可能會是民進黨支持者了. 先把新聞內容貼上. 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期望提升勞工各方保障,修法內容包含「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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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rzen》之銘言. 所以就要有人來教你 別的公司是怎麼個玩法啊. 我就跟你說現在很多公司已經開始不走這套了. 你講的東西我十幾年前入行到最近幾年前都是如此沒錯. 我面試別人也沒有什麼試用期. 直接就是正式員工. 但是就在這幾年開始. 有很多公司開始想盡辦法走法規漏洞. 要嘛設定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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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1450綠腦在帶風向 還22k咧 現在低於最低薪資就是違法好嗎 還有會鑽這個漏洞 覺得試用期給八成是賺到的老闆 很多可能原本試用期連8成都給不到. 舉北部常見的餐飲業薪水 45K*0.8 新法通過後雇主至少要給你36000以上 但實際很多試用期目前只給3萬或是基本薪資 老話一句 薪水是勞雇雙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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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過其實最大的受害者是. 沒有議價能力最底層的勞工. 他們的工作議價時。. 多半會遇到試用期沒錯. 但是會有最大問題. 八成薪會出現定錨問題. 當然會不會有本來就試用期. 超過八成薪水以上受益. 當然有。. 但是老實說低於八成薪試用期的工作有多少?. 至於會不會擴大試用期實施範圍. 應該也會. 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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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這群立委的本意很單純. 就是把試用期就地合法化,本質上是非常資方導向的法律. 那至於試用期工資不可低於應聘八成云云,實際上是自以為是的糖衣. 但在有心人來看,反而變成破口. 那如果要回應,立場和優先順序就應該很明確. 試用期這個東西本來就不應該就地合法. 至於扯什麼八成薪爭議云云那都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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