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柯文哲:吉吳崢 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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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83(319推 36噓 324→)留言679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Axwell (Axwell)時間3月前 (2024/02/02 14:43),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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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訪中. 態度很強硬,說黃珊珊在寫訴狀書了. 然後告民事訴訟. 之後說,名字有曝光的先吉. 所以先吉吳崢. 誰講的誰負責. 記者問要吉哪一條. 柯回答 侵權. 怎麼感覺法院認證定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3.202 (臺灣). 文章

推噓11(12推 1噓 15→)留言28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smallweek (小笨蛋)時間3月前 (2024/02/02 15:12),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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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名嘴陳敏鳳說這次有兩個綠營醫界大老因為怕韓國瑜當立法院長,所以在綠白間連繫希望能合作不要讓韓國瑜當選立法院長. 其中一位姓陳(陳永興醫師剛剛發文了)的負責連繫民進黨賴清德這邊. 另一位柯文哲老師級的長輩(張金堅)負責民眾黨柯文哲這邊. 最後當然沒有成功. 柯文哲會只告民事. 我猜是柯也不想得罪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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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10推 3噓 23→)留言36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Croy (科洛依)時間3月前 (2024/02/03 08:18),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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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果然是侵害名譽權. 這條真的沒什麼 柯文哲要上法院就去吧. 提醒一下原告 你要負責舉證喔. 你要證明什麼. 1. 你的名譽權真的有被侵害. 2. 量化你被侵害的名譽權損失 提出求償金額. 3. 最重要的是 不法性. 至於被告. 只要主張言論自由 和證明言論有所本. 基本上就穩穩勝訴了. 告這個
(還有46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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