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黑特] 政策浪費破億不用坐牢,貪汙40萬要坐牢?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4(12推 16噓 111→)留言139則,0人參與, 10月前最新作者words2012 (づ′・ω・)時間10月前 (2023/08/15 00:56),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審計部:數位身分證契約暫停 衍生逾1.3億費用. 諸如此類的浪費. 可說是不勝枚舉啊!. 什麼沒用的辦公室. 蚊子館之類. 浪費稅金 為什麼都不用有人負責?. 請問為什麼浪費稅金破億元,不用有人負責. 但貪汙40萬可能要坐牢?. 差別在哪裏?. 告訴我. 卵葩好!!!!!!!. 我國的法律 是不是有

推噓4(7推 3噓 37→)留言47則,0人參與, 10月前最新作者pupuliao (pupu)時間10月前 (2023/08/15 01:36), 10月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是阿 我也很想知道. 某位市長留下了北流1.9億 北藝2.3億的兩大爛帳給蔣市長. 讓我們台北市民損失的那麼多錢. 蓋了社會住宅又漏水了. 到處宣傳說還了很多債. 最後發現原來是挪用市府基金還得. 搞得捷運手扶梯老舊沒有更換. 有人可以告訴我,他現在為什麼還可以繼續在外面選總統. 他不用負責嗎?.
(還有654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