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恩恩爸當時為何不自己開車送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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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清楚小孩當時有沒有被判定確診,如果沒有,自己開車送醫院急診不是比較快?. 救護車應該是載車禍、骨折、行動不便的傷患,或老人要擔架抬去醫院,不方便走路!. 就算小孩被判確診,自己開車有違反防疫規定?頂多就是罰錢!罰三萬也不在乎!. 令我不解當時為何恩恩爸可以等救護車81分?等二十分鐘不來就快抓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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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 恩恩爸在新竹被隔離. 老婆在家顧小孩. 就一直打電話打來打去. 記得最後小孩子都昏迷了. 對於恩恩爸用只能自己太守法為理由. 其實我聽了也很不以為然. 若遇到急難時. 行政罰其實也有允許人民可以不守法. 況且一個人命問題. 把守法擺在前面. 這個只有公務員出現的目標錯置現象. 也會出現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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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婆自己也染疫,身體也不舒服。. 一個昏迷,另一個正在處理突發狀況;. 在這個情況下,不打119還能幹嘛?. 光要把兩個小孩帶去坐計程車,要耗費多大的心力跟時間?再加上顧的人本身也染疫身體不舒服。. 如果要恩恩爸衝回家再處理,那也差不多60-81分鐘,請問有比較好嗎?. 如果是我,我也會請我老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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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469號. 法律規定之內容非僅屬授予國家機關推行公共事務之權限,而其目的. 係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等法益,且法律對主管機關應執行職務行. 使公權力之事項規定明確,該管機關公務員依此規定對可得特定之人所負. 作為義務已無不作為之裁量餘地,猶因故意或過失怠於執行職務,致特定. 人之自由或權利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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