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黨章、政黨法、人民團體法-民眾黨黨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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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1(32推 1噓 46→)留言79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pujipuji時間4年前 (2020/06/12 07:28),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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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錄標題︰黨章、政黨法、人民團體法-民眾黨黨員大會召開困局. 1.轉錄網址︰https://bit.ly/3hjxq9A. 2.轉錄來源︰李郁霆律師與蔡如媚律師的個人網頁. 3.轉錄內容︰. 臺灣民眾黨吸納黨員時,以允許雙重黨籍、不收黨費為號召,且網站. 提供入黨的便利管道,在短時間內,已經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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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9→)留言22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buzzard (Buzzard)時間4年前 (2020/06/12 10:12),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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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兩位大律師用政黨法第16條主張民眾黨可能連續4年無法召開黨員大會,用政黨法第27條第1款規定可能被解散,民眾黨用以下理由,主張召開黨員大會不用黨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就好了吧. 1. 章程第12條、政黨法第16條,是在規定黨員大會的決議門檻,不是在規定黨員大會的召開門檻。無黨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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