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允許陸配參選卻不能就職本身就矛盾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NicePYa放消息,但時間點)時間1月前 (2026/02/06 06:52), 編輯推噓2(2024)
留言26則, 8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這邊分享個資訊, 其實「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 )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 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這個國籍法第二十條是新增一年內放棄規定是2001年才增加的版本,其實最早的版本是連 當都不能當 https://i.mopix.cc/NL2rpq.jpg
至於大陸人入籍十年可參政最早在民國81年的條例就有規定 https://i.mopix.cc/dSbXjw.jpg
至於其他外國人入中華民國籍也是十年可參選,更早於民國18年最初的國籍法 https://i.mopix.cc/gvMlxP.jpg
https://i.mopix.cc/NL2rpq.jpg
老實說如果綜觀整個國籍法20條,我個人認爲他立法原議是在卡那種華僑、小留學生那種 先有中華民國國籍才有外國籍的人,跟本不是拿來設定來卡外籍歸化人士可參選 但 卡一 個就任限制...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剛剛在脆看到的 : https://i.imgur.com/rjrCm0a.jpeg
: 當初應該是允許參選就包含後面任職的部分 : 如果一個制度是允許你進來花錢辛苦選上 : 但是你卻永遠無法任職 : 這是有矛盾的制度 : 之後肯定得修 : 不可能維持這種狀態 : 我敢跟你們打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20.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70331971.A.151.html

02/06 06:56, 1月前 , 1F
一個現實問題你會讓不信任的人或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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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你的人替你發聲謀福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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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11, 1月前 , 3F
我還不信任賴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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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立法針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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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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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13, 1月前 , 6F
結果有白目拿啥孫立方的例子做反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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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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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後就另立兩岸條例來定義中國大陸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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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的居民身份,但國籍法似乎沒有跟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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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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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23, 1月前 , 11F
國籍法本身就不會去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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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25, 1月前 , 12F
就是因為國籍法無法定義中國大陸人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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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25, 1月前 , 13F
有兩岸條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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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25, 1月前 , 14F
但是公職是用國籍法去做基準的,兩岸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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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25, 1月前 , 15F
例似乎不被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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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56, 1月前 , 16F
請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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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58, 1月前 , 17F
孫立方就是個例子 傻鳥他媽又雙標了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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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58, 1月前 ,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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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8:05, 1月前 , 19F
明明在你面前偷東西的小偷你不抓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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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其他人也有嫌疑要扯14歲才來台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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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是不是要把全台老兵拖下水以符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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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的天下大亂大有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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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9:39, 1月前 , 23F
我已經回答了 歸化的外國人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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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9:40, 1月前 , 24F
存在什麼兼有其他國國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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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內政部覺得這好用就拿來用 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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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不適用 這就台灣內政部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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