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餐飲業執照採定期複審並依投保情況續照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no)時間1月前 (2024/03/29 16:47),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寶林老闆竟然沒有為食安投保後繳費(等於沒投保)。 在政策上,要不要修法讓(不論哪黨在該縣市執政)縣市的餐飲業發照,採取定期(看幾 年,甚至可配合投保期間的長短,完全相同)複審,複審通過才續照(不是一發放執照就 永久有效),否則不續照。 然後,續照的絕對必須條件是店家必須有投保食安相關的險種並且「繳費完成」(附上保 險公司對繳費完成的證明文件比如收據等等)。 有店面的店家依照上述方式管理。至於攤販,理想上也應比照(除非認為稽查人力無法因 應),但如果現實上對攤販難行,那麼另當別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54.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1702079.A.940.html

03/29 16:51, 1月前 , 1F
這個可以中央修法統一規定,地方辦理。
03/29 16:5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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