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笨蛋!重點在「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啦!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NONE)時間1月前 (2024/03/27 19:06), 1月前編輯推噓6(6015)
留言21則, 12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當初檢方起訴事由就是這個 所以偵辦方向就是「有無加班事實」、「加班時數是否浮報」 人家有加班事實時數有到你難道不給請領加班費嗎? 你是要立法院違反勞基法嗎? 至於有沒有談什麼一口價、加班費領了拿去幹小跟貪污無關 一碼歸一碼 本魯是這麼認為的 那摸到最後會不會有什麼顛覆本魯邏輯的判決結果 咱拭目以待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17.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1537577.A.589.html

03/27 19:07, 1月前 , 1F
坐等塔塔都跑去脆躲起來
03/27 19:07, 1F
就我看上次檢方的發言已經自打臉了

03/27 19:10, 1月前 , 2F
這麼簡單 法官何必問小兔高虹安買了那些東西
03/27 19:10, 2F

03/27 19:12, 1月前 , 3F
拜託 現在是法院在審 你還在檢察官起訴喔?
03/27 19:12, 3F
有點sense好嗎兄弟

03/27 19:16, 1月前 , 4F

03/27 19:16, 1月前 , 5F
塔綠斑不願面對的現實.....
03/27 19:16, 5F

03/27 19:16, 1月前 , 6F
就是沒有浮報詐領...
03/27 19:16, 6F

03/27 19:26, 1月前 , 7F
有加班事實,沒有浮報疑慮,戶頭帳
03/27 19:26, 7F

03/27 19:26, 1月前 , 8F
戶在助理身上沒統一管理,法官會怎
03/27 19:26, 8F

03/27 19:26, 1月前 , 9F
麼判啊,好奇欸!
03/27 19:26, 9F
所以說萬一判刑了真的很反邏輯

03/27 19:40, 1月前 , 10F
小草還持續糾結在自以為的重點XD
03/27 19:40, 10F

03/27 19:41, 1月前 , 11F
真的是笨蛋XD
03/27 19:41, 11F
:)

03/27 19:51, 1月前 , 12F
這些是前菜,重點在給助理的錢就是不能
03/27 19:51, 12F

03/27 19:51, 1月前 , 13F
給議員用
03/27 19:51, 13F
議員立委傻傻分不清楚 而且他給了助理助理要怎麼用你也管不著了 不樂之捐犯法嗎 XDD

03/27 19:58, 1月前 , 14F
笨蛋 重點是5.5億
03/27 19:58, 14F

03/27 20:09, 1月前 , 15F
唉呦,沒自信啦? 那個嗆其他人都法盲的小
03/27 20:09, 15F

03/27 20:09, 1月前 , 16F
草跑哪去了?別講那麼保守,大膽說高一定
03/27 20:09, 16F

03/27 20:09, 1月前 , 17F
無罪啊?
03/27 20:09, 17F
哎呀呀這不是被版主群認證的法盲哥嗎 你不要誤會我沒有嗆其他人只有嗆你而已 不懂藏拙又愛擺顯的人終究是少數^^ 至於判決結果我沒有100%把握是因為對塔塔邏輯不是那麼有信心你懂的 呵呵

03/27 20:28, 1月前 , 18F
就不樂之捐啊,但是也沒說不捐會被辭職
03/27 20:28, 18F
那也跟貪污無關啊 XDDD 所以說頂多算勞資糾紛

03/27 22:09, 1月前 , 19F
哈哈哈,沒自信就改口說自己謙虛,明明你
03/27 22:09, 19F

03/27 22:09, 1月前 , 20F
上次不是這種態度的,真懂藏啊
03/27 22:09, 20F
欸欸你誤會了啦 在你面前我何必謙虛 :) ※ 編輯: cigaretteass (39.14.17.134 臺灣), 03/27/2024 22:32:26

03/27 23:26, 1月前 , 21F
跟社工捐薪一樣意思
03/27 23:26, 21F
文章代碼(AID): #1c0_sfM9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