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灣總統的國情報告應比照美國總統模式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櫻井麗子)時間3月前 (2024/02/14 18:38), 編輯推噓8(9114)
留言24則, 12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1/1
https://reurl.cc/54XgGn https://reurl.cc/g4Nv0L 這是美國總統國情咨文的模式 台灣總統的國情報告 也應該比照美國總統的模式來辦理 應該依憲法跟法律的規定來運作 憲法規定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途徑有兩種 一是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四分之一以上提議 再經院會決議後 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 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 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第二 是總統就其職權相關的國家大政方針 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 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如下 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 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 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 由黨團協商決定; 就前項委員發言 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所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規定得清楚 是『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而不是質詢 綜上所述 『沒有』詢答的規定 總統『沒有』接受質詢的法定義務 更沒有『一問一答』的規定 沒有『即問即答』 這是不存在的事情 也不在憲法與法律規定內容之內 法治國家要依法行政 立法院更不應該帶頭違法 因此具體操作方式 應該比照美國總統 以發表國情咨文的方式來進行 而民進黨也提出妥協方案 就是比照前總統李登輝跟國民大會報告的模式 李登輝總統每年向國民大會國情報告 並於會後留下聽取國大代表的國是建言 國代建言結束後 李登輝總統再做綜合答覆,並無一問一答。 結論是 在野黨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也是違反法律的 沒有理由這麼做 反而是比照美國總統或李登輝前總統模式進行 都是典範和恰當前例 可以比照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73.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7907137.A.0B3.html

02/14 18:44, 3月前 , 1F
這個問題乾脆直接釋憲 丟給大法官處
02/14 18:44, 1F

02/14 18:44, 3月前 , 2F
02/14 18:44, 2F

02/14 18:45, 3月前 , 3F
大法官不會處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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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8:46, 3月前 , 4F
這屬於『統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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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8:46, 3月前 , 5F
政治問題必須政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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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8:46, 3月前 , 6F
依靠司法機關來解決政治是越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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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8:48, 3月前 , 7F
已經說了中華民國憲法就是個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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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8:48, 3月前 , 8F
中華民國先修憲改總統制再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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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8:49, 3月前 , 9F
但現在就是政治沒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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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8:55, 3月前 , 10F
該釘就釘,少囉嗦!
02/14 18:55, 10F

02/14 19:06, 3月前 , 11F
中華民國憲法是要立法院邀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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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9:06, 3月前 , 12F
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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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9:32, 3月前 , 13F
小草又不知道什麼叫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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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9:36, 3月前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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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9:52, 3月前 , 15F
認真文推
02/14 19:52, 15F

02/14 20:17, 3月前 , 16F
幾萬票的立委,無權監督幾百萬票的總統
02/14 20:17, 16F

02/14 20:41, 3月前 , 17F
其實只是政治問題而已 在野黨知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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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41, 3月前 , 18F
果只是讓賴發表國情咨文反而會讓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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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41, 3月前 , 19F
增加聲量 要質詢最好能讓賴失言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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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41, 3月前 , 20F
有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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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45, 3月前 , 21F
請問美國總統有沒有罷免程序?
02/14 20:45, 21F

02/14 21:02, 3月前 , 22F
只有國會發動彈劾與免職審判
02/14 21:02, 22F

02/14 21:03, 3月前 , 23F
美國那麼大 選制本身又是選舉人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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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03, 3月前 , 24F
不可能用多數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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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p9X12p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