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其實立委跟總統登記不一樣的規定
之前有某些人說了
因為不分區立委登記的時候有查過所以證明他放棄國籍
但是總統跟立委登記是不一樣的規定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EN
下列人員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第27條
三、具有外國國籍者。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53&flno=27
這是總統登記
然後立委登記
3.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
選舉人年滿23歲,具有我國國籍,在國內繼續居住4個月可擔任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候選
人 ; 另曾在國內設有戶籍但已將戶籍遷出國外連續8年以上者,可擔任僑居國外國民立法
委員選舉候選人。不過,這項選舉必須由政黨申請登記。
https://web.cec.gov.tw/kid/inside?id=1&contentId=261
這是立委登記
簡單來說就是
總統候選人登記當下就不能有外國國籍
立委登記只要當選以後放棄外國國籍就好
所以不能用立委登記狀況來說登記總統候選人就沒問題
但是我相信新光公主應該不會登記完才去放棄外國籍吧
不然他資格可能會失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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