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一個得點,各自表述已刪文
引述兩黨協商第三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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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意,若超過統計誤差,由勝者得一點;
若在統計誤差範圍內,由侯柯配得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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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個BUT 這會有兩個爭點
爭點1.
"統計誤差"一般來說是單一個值σ
但"誤差範圍"是 ±σ的一個區間
而計點規準卻分別用了這兩個不相同的概念
塞在一句話中來作為判定的方式
是有可能產生判斷上的互相矛盾
以"統計誤差"來判斷是一種結果
以"誤差範圍"來判斷又是另一種結果
然後甚至會有互斥現象產生
如果要避免文意邏輯上的矛盾
似乎只能將第三條內容的兩個判斷規準分別拆開
單就個別字面上語意來看
若個別條件被滿足,就個別計點
這樣解讀會變成
A.XX數據超過統計誤差,由勝者得1點
B.若XX數據在統計誤差範圍內,由侯柯得1點
2.承上,但也沒提到
所謂的"XX數據"超過統計誤差
是
(1)侯柯配(或柯侯配)贏過賴蕭配的民調支持率的差異值
(2)侯柯配(或柯侯配)個別直接的民調支持率
兩種數據也會有兩種不同的勝出結果......
馬英"九"前總統 Fit.藍白"二"黨
橫跨30年 再次(?)達成的歷史偉大共識
姑且就稱這為
新新新九二共識 吧!!
一個得點,各自表述
(因為橫跨三個10年,想增加逗趣感姑且用了3個新(逃))
一條內容參雜各種沒講清楚QQ
好多沒有共識達成的共識
比較的主體、引用的概念、判斷的條件、語意
然後的然後......就變成了這樣的局面
有既試感嗎.....
這局不知怎解
說清楚、講明白、
不要急、好好談。
有時候好像真的頗重要
只是有些期限下
也不見得每件事都能允許這樣的原則就是了。
不管意後誰掌管國家大權
都能想清楚、講明白、不要急、好好談。
還是希望中華民國(或者台灣)都能更好
走向好未來
能民主自由的選舉還是幸福的
至少我們還能有理性討論、失控謾罵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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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我這篇沒有明顯恨點
這樣是可以PO的嗎!!
我恨阿!!!!!
(再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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